宜昌通报实施最严“禁违令”首年战果 城区累计拆违26.8万平方米 新建违建发案率下降90%、拆除率100%

发布会现场

  宜昌最严“禁违令”自2018年11月1日正式实施,至今已有一年。一年来,城区累计拆违26.8万平方米,是去年的1.5倍,新建违建发案率下降90%、拆除率100%,斩断新增违建目标已经实现。

  13日,市城管委召开颁布史上最严“禁违令”开创违建治理新局面新闻发布会,对市民关注的问题进行了权威解答。

  拆违力度会否持续强劲?

  2018年11月1日,《宜昌市禁止违法建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发布,严厉打击擅自进行房屋建设、楼顶加层、露台搭建、立面悬挑、架空层围合、地下室建造等宜昌城区非常突出的违法建设现象,违建最高可处15万元罚款。《办法》实施中,宜昌坚持铁面、铁心、铁腕禁违,全面发起打击新建违建的“闪电战”、拆除成片违建的“歼灭战”、铲除堵塞通道违建的“攻坚战”和坚持日常监管的“持久战”,持续开展“周小行动,半月大行动”,共开展拆违行动200多次。

  宜昌市建立了“市级统筹、各区主责、街道主管、社区主治”四级管理体系,完善城管执法中队派驻街道制度,并与公安部门建立禁违高效联动保障机制,严厉打击阻碍执行禁违公务的违法犯罪行为,与发改部门建立违法建设失信主体联合惩戒制度。

  同时,创新“市支队集中调度、区大队联合执法”的“兵团式”执法模式,采取“一周一小行动、半月一大行动”方式,坚决攻克“堡垒户”,并以专项整治活动为载体,强力推动违法建设的拆除,先后开展“打通道、畅出口、顺民意”违建专项整治行动。

  此外,积极服务城市重点项目建设,以拆违助拆迁,同时以项目拆迁带动拆违。坚持先拆违后改造,先服务后执法,紧紧依靠群众,实现社区主导,改造调动,群众互动,执法推动,对老旧小区违法建筑进行拆除。

  截至目前,宜昌市先后拆除伍家岗区龙盘湖小区4户、1060平方米的违建别墅,夷陵区陈垧坪村长达10年之久的2栋三层别墅921平方米,以及石板村1万多平方米的积存违建等,城区累计拆违26.8万平方米,是去年的1.5倍。“下一步,将综合运用停供违建水电气、拆罚并用、责令自担拆违费用、曝光违建典型案例、征信惩戒、通报问责等措施,对新增违建‘零容忍’。我们将按照‘扩面、提质、长效’的思路,推动宜昌违建从禁止走向禁绝。”市城管委党组成员、总工程师龚万柏表示。

  禁违工作局面有何改善?

  据介绍,《办法》出台后,宜昌禁违工作由单个部门单打独斗向全社会齐抓共管转变。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挂帅抓禁违,将禁违工作纳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主要内容,突破了禁违拆违由城市管理部门单打独斗的局面,形成了市、区、部门、街办(乡镇)、村(居)、物业“5+1”的禁违工作局面。

  禁违工作由单一拆除处罚手段向各部门综合施策转变。禁违工作由单一的拆除和处罚措施,转变为相关部门采取停供违建水电气、即查即拆、拆罚并用、责令自担拆违费用、附违建房产不予抵押、登记、交易、诚信惩戒、公开曝光、通报问责等综合措施对违法建设进行制止和控制,形成各部门综合施策的管理格局。新建违法建设得到及时制止和拆除,“不想违”的意识初步形成、“不敢违”的氛围基本形成、“不能违”的态势总体形成。

  禁违工作还实现了由一般性执法向综合治理转变。违法建设由过去的一般性执法转变为拆建结合、拆改结合、拆绿结合、拆美结合的综合治理,实施拆违与改造同步,拆违与建设同行,实现拆违治脏、拆违增绿、拆违添景。

  拆掉的违建有无补偿?

  据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宜昌市禁止违法建设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明文规定,违法建(构)筑物、设施不受法律保护,在土地、房屋征用征收时不予补偿。

  市民举报违建如何处理?

  宜昌对违法建设的投诉是一律受理、一律处置。

  据介绍,违法建设的举报投诉主要分为两类,一类为新建违法建设的举报,另一类为积存违法建设的举报。接到新建违法建设行为的举报后,辖区城管执法人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查清违建事实,对在建违法建设教育当事人并当场责令改正,拆除违法建(构)筑物并处罚款;对现场一时难以拆除的,停止供违建水电供应,责令当事人限期拆除并处罚款,逾期不拆除的,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拆除,责令当事人自担拆违费用。接到积存违法建设的举报后,辖区城管执法人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调查核实,经核查违建属实的,立案调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对影响消防救护通道、公共安全、城市形象、项目建设的违法建筑先行拆除,对其他积存违法建筑分类别、分批次、分步骤依法处置。(记者 郑岚 通讯员 黄玉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