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刃出鞘”治扬尘护蓝天 宜昌市推进实施《宜昌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

美丽的宜昌 三峡商报全媒记者付蓓蓓 摄

  “对违反《宜昌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情节严重者,将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5月26日,《宜昌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解读新闻发布会在三峡日报社10楼市政府新闻发布厅举行,发布了贯彻实施工作方案及重点工作安排。

  城市建设步伐加快 扬尘污染问题突出

  近年来,我市制定了一系列治污减排措施,多措并举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但是,随着城市建设步伐明显加快,市政基础设施等大型项目建设增多,扬尘污染问题日益突出,扬尘污染源数量多、分布广,主要有建设施工、道路运输、工业物料堆场、码头、矿山等,对我市大气环境质量造成一定影响。

  同时,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也面临一些突出问题,如部门监管职责不够明晰,联动机制有待加强,防治措施不够精准,污染源监管能力不足,科技化、信息化手段不够等。

  针对一系列问题,通过制定《条例》,能依法解决扬尘污染防治中的突出问题,实现扬尘污染防治全民共建共治共享,进一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切实增强人民的蓝天幸福感。

  “防治利器”直指扬尘

  建立防治监管网络系统

  经过近一年的精心打磨,这部具有地方特色的“防治利器”《宜昌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于去年11月29日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批准,于2020年3月1日起实施,宜昌要用法治之杖来守护“宜昌蓝”。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马明和对《条例》的主要内容和特点进行了介绍。条例共五章二十九条,主要规定了总则、防治措施、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五个方面的内容。

  防治措施明确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在建设过程中落实扬尘污染防治的具体责任措施。按照扬尘污染类别,结合宜昌实际,重点对建设、装修和拆除工程作业,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及其加工、散体物料的储存装卸和运输等活动明确了具体的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同时针对道路扬尘明确了相关保洁措施,针对各类裸露土地明确了相关绿化、覆盖、铺装等措施。

  《条例》要求有关职能部门各自制定职责范围内的扬尘污染防治操作细则,建立扬尘污染防治监管网络系统,实行信息联网共享。要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大气颗粒物进行来源解析,督促重点污染源相关单位安装自动监控设备,全面建立污染源科技化监控体系。同时,还确立了巡查制度、应急机制和社会信用惩戒机制。

  不履行防治措施者

  最高处十万元罚款

  《条例》法律责任对建设工程、建构筑物、装饰以及拆除工程,加工矿石、砂石,未对裸露地面采取覆盖、绿化、铺装或硬化等方面,结合我市实际,区分不同情形,分别对不履行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行为,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幅度内设定了行政处罚。主要有:一是对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建(构)筑物装修以及拆除工程等施工现场应当采取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时的行为设定了处罚,由住建部门和城市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进行处罚;二是对加工矿石、砂石等容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未密闭进行的行为设定了处罚,此项处罚由环境保护部门实施;三是对在贮存或者装卸矿石、矿渣、矿粉、石灰、水泥、混凝土、砂石等的物料过程中,没有采取防尘措施的行为设定了处罚,此项处罚由环境保护部门实施;四是对裸露地面未采取覆盖、绿化、铺装或者硬化等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行为设定了行政处罚,此项处罚由住建部门实施。

  若有违反条例,由相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

  ■延伸阅读

  相关部门为你答疑

  结合《条例》实施,扬尘污染如何改善?各相关职能部门将如何做好监管工作?在新闻发布会上,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委等相关部门回答了记者提问。

  强化联合执法机制

  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洪钧:扬尘是影响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的主要污染源之一,也是我市大气污染防治的重点工作,此次《条例》明确宜昌市生态环境局作为扬尘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管部门,将充分利用法律武器,切实履行好监督管理职责。一是强化协调配合,形成强大监管合力。将切实担负起全市扬尘污染防治的牵头工作,协调和督促其他职能部门认真履行监管职责,通过各方面的密切配合,构建上下协同、信息共享、齐抓共管、通力合作的监管新局面。二是强化联合执法,增强法律威慑力。应强化联合执法机制,全年至少组织2次以上扬尘污染治理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加强明察暗访,坚持“全覆盖、零容忍、出重拳”,对于违反《条例》的违法行为,要严查严处。三是强化督办考核,确保责任落实。

  实行建筑施工产业化

  市住建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袁庆华:作为宜昌市建设行业的主管部门,一方面强化“三防”措施落实。施工现场设置封闭围挡、主要道路、材料堆放区加工区硬化、现场设置喷淋设施、现场安装在线监测、视频监控设施,并接入智慧城建系统,与生态环境部门、城管部门联网,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将扬尘防治监管和日常质量安全市场监管一并纳入重点工作范围,每个工地安排责任监督人员,实施网格化监管,落实包保责任,强化日常监督巡查。对于日常管理、扬尘治理措施不到位项目的参建各方,将按照相关规定,作为不良行为记入企业诚信档案,进行诚信扣分,并公示曝光。

  对于建设行业扬尘污染防治,住建部门也制定了长远规划。一是推广装配式建筑,实行建筑产业化。二是推广使用环保材料,推进绿色施工。按照绿色发展的理念,大力推广使用环保材料。

  科技手段助力建筑垃圾处置

  市城管委党组成员、总工程师龚万柏:从建筑垃圾处置来说,下一步,继续完善渣土监管平台,强化科技手段的运用,提高管理效率;强化施工源头管控。积极配合住建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和问题整改,严格落实“平车装载、密闭运输、清洁上路、证照齐全”的管控标准。建立健全施工工地责任倒查机制和联合惩戒机制,及时将相关违法违规行为推送至住建部门,纳入对施工单位的诚信记录;保持高压态势,坚决查处无证运输、污染道路、乱倾乱倒等违法行为。

  道路清扫保洁方面,以扬尘管控为工作重点,严格按照《宜昌市城区道路洗扫作业标准》要求,进一步确保道路洗扫作业质量,对重点路段、易反弹路段加大洒水作业频次,进一步提高机扫作业质量。尽快启动城区快速路环卫市场化作业,补齐城市外环线扬尘治理工作短板。以标准化促进精细化,出台道路洗扫作业精细化作业标准,加强城市道路扬尘全流程精细化管控。(三峡商报全媒 记者 王英 通讯员 王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