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民政局依法取缔非法社会组织 “新天地教会宜昌地区”

  近日,市民政局对“新天地教会宜昌地区”非法组织依法依规进行取缔。

  经调查,“新天地教会宜昌地区”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名义开展活动,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有关规定。依据《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第三十二条“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由登记管理机关予以取缔”;《取缔非法民间组织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第21号)第二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民间组织:“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进行活动的”,第九条“对经调查认定的非法民间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应当依法作出取缔决定,宣布该组织为非法,并予以公告”的规定,市民政局决定对其予以取缔。 

  近年来,社会组织快速发展、功能作用不断得到发挥体现的同时,一些不法机构以社会组织之名行骗敛财,传播非法言论、思想,侵害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损害了社会组织的公信力,影响了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 

  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贯彻落实民政部、公安部决策部署,是维护党和国家声誉的客观要求,是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现实需要,是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重要条件,对于活动有较大社会危害的非法社会组织,坚决取缔,绝不手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