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名失信被“拉黑” 伍家区检察监督消影响
信息来源:伍家岗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0-08-05
8月3日,个体户梁女士前往伍家岗区人民检察院,将一面写有“依法监督申正义 人民检察为人民”的锦旗送到该院第二检察部,以表示对检察机关的谢意。
2019年末,梁女士因生意需要在银行办理商业贷款时,被信贷员告知其被纳入信贷黑名单,无法办理金融贷款业务。经查询,梁女士得知因与小区原物业公司的诉讼纠纷,于2018年1月24日被执行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梁女士认为在未收到法院执行通知的情况下,已主动履行相关义务,不应被纳入失信名单。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疫情解除封控措施后,第一时间申请检察监督。
伍家岗区人民检察院鉴于梁女士从事个体经营,正常融资活动对其复工复产有很大帮助,遂在收到梁女士监督申请后及时立案,并克服疫情带来的办案不便,调取了银行账目、执行案卷等材料。经审查后认为,执行法院对梁女士作出失信决定违法。该院依法向执行法院发出检察建议,建议执行法院在三个工作日内撤销梁女士失信信息,消除对梁女士造成的不良信用影响。
自新冠疫情发生以来,伍家岗区人民检察院坚决做好司法为民“八件实事”,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对各类损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行为开展法律监督工作,优化营商环境,积极推动各类市场主体复工复产,今后将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为各类企业和公民生产经营活动提供法律保障。(通讯员 李小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