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书面承诺后可免收登记费

 (记者 田豆豆、通讯员 秦俊)2月19日,记者从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了解到,即日起,我市小微企业书面承诺后可免收登记费。

  据介绍,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据《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免收小微企业不动产登记费工作的通知》精神,对小微企业免收不动产登记费实施告知承诺制。凡是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时,做出书面承诺后,将免收不动产登记费(含第一本不动产权证书的工本费)。个体工商户凭工商营业执照直接免收不动产登记费,无需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