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业农村局深入推进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工作
信息来源:宜昌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2021-06-01
合格证是上市农产品的“身份证”,是生产者的“承诺书”,是质量安全的“新名片”,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是进一步落实生产者农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重要举措。
从2020年开始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以来,市农业农村局采取多项举措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一是全面部署推动。召开了全市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工作座谈会,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印发了《全市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试行方案》,对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推行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积极探索合格证管理的有效方式,夯实有关单位工作责任,推进工作落实。二是加强技术培训。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安排专人深入到种植、养殖户中,详细讲解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的基本样式、承诺内容、开具方式、开具单元、开具条件等,大力宣传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督促农产品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从源头上把好农产品质量安全。三是建立监管名录。对全市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合社等食用农产品生产主体进行了摸底调查,建立健全了生产主体监管名录。四是强化日常巡查。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将合格证开具出具及查验情况纳入日常巡查检查和日常监管中,对未开具出具合格证的农产品生产者,加强宣传引导,并重点实施监督抽查;对不规范开具出具合格证的农产品生产者,强化跟踪帮扶,确保合格证填写规范、信息完整、内容真实。
截至目前,全市农产品合格证实施工作正稳步推进,市、县两级累计举办培训班60场次,召开合格证布置或推进会议10场次。已有1154家实施主体开具了合格证,开具合格证277万余张,附带合格证上市农产品17万余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