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公积金中心点滴之中践行诺言 为职工追缴住房公积金50万元

  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是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推进依法行政、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必要举措。一年来,宜昌公积金中心执法科接待投诉职工近100余人,目前结案70人次,为投诉职工追缴住房公积金50万元。

  今年3月,一名职工来到中心说他从2004年起就在某公司工作,公司一直未给他缴纳公积金。经询问,得知他身患肺癌,长期在外地就医,经济十分困难。考虑到投诉人的身体状况,为让他少跑路,执法科工作人员让他安心在外地就医,投诉事宜由中心全权处理。经调查,这名职工系我市一家大型人力资源公司员工,长期被派遣至一家企业。该人力资源公司和他工作所在公司(用工单位)确实存在违规行为。经执法科多次上门宣讲政策,最后人力资源公司和用工单位为这名职工办理了补缴。该人力资源公司还将全面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惠及5100余名企业职工。

  据了解,宜昌公积金中心还修订《宜昌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办法》,放宽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条件,更加有效助力“新市民”缓解住房困难;当好“宜荆荆恩”住房公积金排头兵,异地购房实现“互认互贷”,异地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前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等8项业务实现“跨市通办”……这些工作日常都在点滴之中践行着“我为群众办实事”的诺言。(三峡日报通讯员 王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