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对网上商城供应商采取积分考核

 (记者 郑璐、通讯员 覃忠)近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财政局、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联合出台《宜昌市市级政府采购网上商城供应商行为量化记录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宜昌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入驻供应商实行行为量化记录,对入驻供应商在市级网上商城政府采购活动中的交易行为进行认定和记录,对良好行为进行激励加分,对不良行为进行惩戒扣分,建立入驻供应商行为量化记录档案,根据入驻供应商的行为量化记录状况进行分类管理和标记,从而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营造良好、公平、透明、诚信的竞争秩序。

  按照《办法》要求,对网上商城供应商行为量化记录形成四个评分等级:“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对行为量化记录评分连续两年达到120分以上的入驻供应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宜昌市政府采购网上商城”予以公示。对“优秀”供应商可优先给予续约入驻、优先服务。采购人在网上商城选择成交供应商时,应将入驻供应商的行为量化记录情况作为审查、评审、选择供应商的必要因素和依据。在同等价格下,优先选择其为成交供应商。对行为量化记录评分等级为“不合格”的供应商进行提醒。同时,在市级网上商城进行标记,提醒采购人谨慎选择该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