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恢复性司法”助力生态环保
7月12日,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生态保护法庭揭牌,这是我市唯一一家获批挂牌的专业化环境资源审判法庭。该法庭以打击各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刑事犯罪,判决生态环境修复及损害赔偿为主。
五峰森林覆盖率高达81%,居全省县域第一。近年来,该县利用民族自治县拥有地方立法权的独特优势,将生态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纳入法治化轨道,不断完善生态考核体系,2019年11月,该县被生态环境部命名表彰为第三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同时启动创建全国“两山”理念实践创新基地。
“不断延伸、拓展环资审判在生态保护、环境治理、资源利用等领域的独特优势,为五峰‘生态立县’提供司法上的强大支撑。”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院长蒋正表示,生态环境保护法庭的成立,对突破生态损害鉴定、无既定诉讼操作规程等难题,用司法手段全力守护一方碧水蓝天提供了实践路径。
“对于祖祖辈辈生活在五峰的村民来说,从来不会想到随意砍伐自家的山林会触犯法律。”五峰法院副院长薛继平翻开一起已宣判的滥伐林木案卷宗:2017年9月,村民周某购买渔洋关镇桥河村一地的山林准备砍伐木材,因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采伐林木209株,伐得林木16.5836立方米。最终被认定违反森林管理法规,构成滥伐林木罪,应负刑事责任。
“案发后,被告人不但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庭审中自愿认罪,而且在案件审理期间,主动补种树木,有悔罪表现,最终法院对其进行了从轻处罚。”这起案件的刑事判决书显示:被告人周某最终被判拘役4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薛继平介绍,这起案件是五峰法院首次将“恢复性司法”理念运用于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实践。
“采用先予执行后视修复效果量刑的措施,不但有效止损和修复了生态环境,而且对广大群众起到了很好的宣传教育作用。”薛继平介绍,近三年来,五峰法院行政审判庭审理各类涉及环境资源案件50余件,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五峰司法行政部门形成合力,对破坏环境资源违法案件采用“补植复绿”“增殖放流”等恢复性措施,将惩罚与教育相结合,在量刑上充分考虑,以专业化法律监督为基础、以社会化综合治理为核心、以“恢复性司法”实践为补充,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善的生态环境保护立体式工作机制。
(三峡日报通讯员 王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