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修复“1100”模式助企业轻装上阵 我市举办市场主体信用“一网修复”新闻发布会

新闻发布会现场。 三峡日报全媒记者 翟婷婷 摄
(记者 邹媛、见习记者 董晓媛、通讯员 李梦祥)7月20日,宜昌市市场主体信用“一网修复”新闻发布会在三峡日报社宜昌市新闻发布中心举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杨敦雄、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副局长张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信用监管科科长高光林介绍了我市市场主体信用“一网修复”工作模式和运行效果,并回答记者提问。市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和对外宣传科科长杜玉婷主持新闻发布会。
发布会上,杨敦雄介绍了宜昌市市场主体信用“一网修复”的“1100”工作模式,即通过在湖北政务服务平台的地方特色服务板块中开发“信用修复”程序,实现市场主体信用修复“一键申请、一天修复、零跑腿、零费用”。网上通道自4月21日开通以来,全市已有371家企业申请信用“一网修复”,网上修复率达100%。其中,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实地核查20余次,抽查80余家市场主体,均符合信用修复条件。
让数据多跑路,在平台上公开修复指南、修复流程,提供相应表格、信用承诺书等格式文本下载,并设置完善与企业登记系统信息自动比对、智能选择信用修复部门等功能,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服务流程,市场主体可通过互联网实行 24 小时在线申请,只需要网上提交1次,符合条件的1天完成修复,提高信用修复效率;实行“承诺即通过”,市场主体提交资料形式齐全,并对符合信用修复条件的情形作出书面承诺,监管部门将审核前的实地核查改为审核后的随机抽查,解决信用修复难题。
问:请介绍下什么是市场主体信用“一网修复”?宜昌市是什么时候开通“一网修复”的?
答:我们主要依托湖北省政务服务平台,在宜昌地方特色服务板块设计开发市场主体信用修复网上平台,制定市场主体信用“一网修复”指南、流程,提供资料表格下载等。市场主体可通过端口提交上传资料,一键申请信用修复。同时,发挥政务服务网大数据优势,打通平台与相关政务系统数据通道,实现与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信息比对、企业提交资料纠错、智能选择信用修复部门等功能,防止误填、错报,提升受理精准度,实现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审核、网上办结。
此平台于4月21日正式开通上线,目前已在全市市、县两级全面开通了市场主体信用“一网修复”。
问:目前哪些失信信息可以进行“一网修复”?
答: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的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行政处罚两类失信信息,可以申请“一网修复”,恢复正常信用。因未按时年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在补报年报后申请信用修复;因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重新取得联系,或者依法办理住所(经营场所)变更登记后,可以申请信用修复;受到行政处罚,在履行法定义务,纠正违法失信行为后,可以申请信用修复。
其他失信行为,如公示信息弄虚作假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等信用修复,待平台功能完善后,可进一步实现“一网修复”。
问:市场主体申请“一网修复”,需要提交哪些资料,具体如何操作?
答:市场主体可以直接在平台上下载信用修复申请表、信用承诺书两项资料,填写好后连同证明材料一起网上提交。也可以线下到市场监管部门获取信用修复表格资料。
操作如下:登录湖北省政务服务网(http://zwfw.hubei.gov.cn/),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为用户后进入主页面,在“特色服务”栏目点击“查看更多”,选择“宜昌市”,点击“信用修复”。需撤除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公示的行政处罚信息请点击“市场主体信用修复”,依法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请点击“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按修复指南要求完成资料上传后提交即可。
问:市场主体信用修复后,失信信息是否即时撤销?还会不会受到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
答:市场主体履行法定义务,纠正违法失信行为,申请信用修复后,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撤除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公示的失信信息,终止共享公开相关失信信息。市场主体通过信用修复后,恢复正常信用状态,原来的失信信息不再作为各有关部门或社会组织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的依据,可以轻装前行,更好地开展正常的经营活动。 三峡日报全媒记者 邹媛 见习记者 董晓媛 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