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意执行”换企业诚信履约 猇亭法院耐心调解促握手言和
信息来源:三峡日报
发布日期:2022-03-01
(通讯员 毛袅袅)“陈法官,我们两家公司已达成调解协议,100万元的执行款我已经打到法院的账户了,谢谢猇亭区人民法院给了公司缓冲的时间,让公司能够正常生产经营。”近日,猇亭区某机械公司法定代表人在电话里说道。
2020年8月,某机械公司拖欠某部件公司货款近200万元,双方多次协商无果,无奈之下,某部件公司将某机械公司诉至猇亭区人民法院。案件受理后,法官根据原告部件公司财产保全申请,当即依法对被告公司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但被告公司未按协议履行,原告部件公司遂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迅速着手调查被执行企业相关财产信息,多次与双方企业负责人深度沟通,并得知在疫情及经济大环境的影响下,被执行企业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存在问题,并非恶意赖账;而申请方企业也将面临经济危机,急需将执行到位的标的款用于解决自身经营困难。
了解到双方企业的实际情况后,猇亭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权衡双方利益,认为强制执行能结案事了,但冻结被执行企业的银行账户,会让本就经营困难的企业“雪上加霜”。面对棘手的情况,执行法官多次电话联系双方企业负责人,耐心向被执行企业释法说理,告知拒不执行的后果;又向申请方企业讲述被执行企业当前的经营困难,劝说原告适当放长还款期限。经过多次协调,双方再次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企业主动履行了100万元执行款,申请执行企业更是对欠下的剩余款项表示自愿放弃,当事人双方握手言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