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伟年来宜调研《湖北省慈善条例》实施情况时强调 更好保障慈善事业在法治轨道上健康发展

  (记者 陈曦、通讯员 杨婷)7月20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梁伟年率调研组来宜,就《湖北省慈善条例》实施情况开展调研。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国斌参加调研。

  在调研座谈会上,调研组听取了市政府、市民政局、市慈善总会负责人关于贯彻实施条例情况的汇报,听取了部分基层慈善组织负责人、捐赠人、受益人的意见和建议。

  梁伟年指出,宜昌市高度重视条例贯彻实施,通过实施条例,加强了全市慈善组织建设,提高了慈善工作水平,展现了慈善工作的新作为,取得了慈善事业发展的新成绩。

  梁伟年强调,要深入推进条例贯彻实施,更好地保障慈善事业在法治轨道上健康发展。要更加广泛深入地宣传条例,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和形式,有针对性地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公民、法人的慈善意识,营造全社会向善崇善的浓厚氛围。要依法加强慈善组织建设,健全各级慈善总会和城乡基层慈善组织,建强专兼结合的工作队伍,健全完善具体的制度机制,不断提高慈善组织规范化水平,更好地适应慈善事业发展需要。要把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各项法定措施落到实处,市县两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细化落实措施,切实把慈善列入各级各类文明创建内容,充分发挥慈善在社会建设、乡村振兴、造福百姓等方面的作用。要依法加强慈善组织和慈善活动管理,确保慈善组织和慈善活动在阳光下公开透明,推进信息平台建设和信息资源共享,进一步增大慈善公信力和作用力,为平衡社会发展、促进共同富裕多做贡献。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张忠凯,副主任委员王龙,省民政厅副厅长赵显富;市领导罗毅、张琼参加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