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县人社局三措并举扎实推进人社领域信用体系建设

  远安县人社局将信用体系建设与“六稳”“六保”工作、营商环境建设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积极探索“信用+就业”、“信用+审批”“信用+监管”、“信用+和谐劳动关系创评”等场景应用,形成以信用为基础的事前信用承诺、事中分级分类监管、事后信用修复的闭环管理体系。

  一是大力推行告知承诺制。将信用建设与“放管服”改革结合,强力推进事前承诺、容缺后补工作。在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审批、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等行政审批中试行告知承诺制,并探索性开展企业实行不定工时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制审批试行告知承诺制。同时,结合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明确将死亡证明、农村劳动者身份证明等4类用于办理行政给付事项的证明材料纳入告知承诺,实行容缺受理,基本实现“应容尽容、应简尽简”。 

  二是强化劳动保障信用等级评定。结合年度用人单位劳动保障监察书面审查,扎实开展劳动保障信用等级评定,对上一年度诚信等级评定为A级的用人单位,直接免于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同时在全市“十佳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创评工作中,诚信等级评定为A级的用人单位,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办公室开展初选推荐中,直接列为本县推荐名单上报市级复选。 

  三是及时开展行政处罚信用修复。规范信用修复流程,分类施策、精准处置,柔性监管、预防失信,定期核查公示期限,引导“容缺”“容错”修复,开辟信用修复“绿色通道”。远安县某陶瓷有限公司因拖欠工资问题,于2021年10月被县劳动保障监察局处以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作为一般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录入到“信用湖北”平台,并在处罚有效期截止后,我局将及时在信用湖北平台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及时开展信用修复,停止公示其行政处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