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峰召开行政处罚信用修复主动告知制度专题协商座谈会
(通讯员 薛媛媛)为进一步完善企业信用修复机制,创建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7月5日,五峰组织召开行政执法信用修复主动告知制度专题协商座谈会,县政协主席周志蓉、县政协副主席柳国望、县政府党组成员栾昕、调研组、部分政协委员、参政议政专家、部分执法单位负责人及企业代表共计34人参加会议。
座谈会上,县信用办对2023年5月1日起施行的《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从信用修复权利、基本内涵及具体程序等方面进行详细解读,对行政处罚决定书、信用修复告知书“两书同达”工作机制再动员、再要求。县司法局从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聚焦行政执法的源头、过程和结果,注重执法后的信用修复落实进行专题讲解,并建议将信用修复机制落实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目标考核。部分执法单位负责人就本部门“双公示”信息归集、行政执法中特色亮点、工作成效、存在问题、意见建议等情况作简要汇报,企业代表结合工作实际就信用修复中的问题、建议发表看法,政协委员就调研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相关意见。
县政府党组成员栾昕对各单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及信用修复主动告知制度工作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并就下步相关工作提出要求: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既要敢于执法,又要依法执法,还要有温度执法。一是建立健全信用修复机制。建立部门、社会、企业协同联动的工作机制,密切合作、凝聚合力,全面掌握企业信用修复中存在困难,助力企业经营发展,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二是完善信用信息公示制度。及时、全面、合规归集行政处罚信用信息,了解掌握失信企业基本情况,平台同步推送至“信用中国”网站统一公开,依法依规实施失信约束和惩戒,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工作体制机制。三是加强信用修复宣传指导。强化信用主体责任意识,增强诚信理念,切实加强源头预防,积极开展诚信宣传教育活动,深入企业走访调研,增强企业法律意识、诚信意识和风险意识。四是注重保护信用主体合法权益。既要加强管理,又要注重保障合法权益,全方位督促信用修复主动告知制度落实生效,确保失信主体信用修复告知率、及时率、有修复意愿且符合修复条件的失信经营主体信用修复率达到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