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门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

  近日,生态环境部印发《生态环境部门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若干措施》围绕4个方面,部署了重点任务。一是支持绿色发展。加快制修订污染物排放标准,完善重点行业企业碳排放核算、项目碳减排量核算标准和技术规范,建立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引导企业绿色低碳发展。支持发展环保产业,引导环保企业延伸拓展服务范围和服务领域。

  二是优化环境准入。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水平,对企业投资建设项目中遇到的问题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次告知服务制。继续实施环评审批“三本台账”和绿色通道机制。加强建设项目投资政策指导。

  三是优化环境执法。实行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严禁生态环境领域“一刀切”,统筹民生保障和应急减排,实施绩效分级差异化管控。

  四是加大政策支持。强化财政金融支持,发展绿色金融,推动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等模式创新。支持参与环境权益交易。支持创优和试点示范,鼓励民营企业创建环保绩效A级企业。(通讯员 宜环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