猇亭区关于推广涉企行政执法 “三书同达+协同修复”工作机制的通知

区发改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教育局、区科经局、公安局猇亭分局、区司法局、区人社局、生态环境局猇亭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卫健局、区应急管理局、区统计局、区国动办、区城市综合执法局、区文旅局、区审计局、区税务局、区医保局: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维护经营主体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信用修复协同联动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24〕33号)、《省人 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信用湖北”建设的若干措施(2024年版)>的通知》(鄂政办发〔2024〕8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现就在全区范围内推广涉企行政执“三书同达+协同修复”有关事项通知见附件。

  附件:关于推广涉企行政执法“三书同达+协同修复”工作机制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