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裁即付!劳务补偿金当场兑现

  (通讯员傅月、宋哲)近日,秭归县人民法院立案庭通过“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的联动模式,成功化解一起劳务合同纠纷,在“司法确认书”保障下,6名劳务人员当场获赔经济补偿金。

  龙某等人入职到某公司工作,因该公司搬迁,今年7月,双方经协商一致解除了劳动关系,并签订了协议,明确公司需分别支付龙某等人经济补偿金,约定于8月25日前一次性付清。协议签订后,龙某等员工对付款期限心存疑虑,担心到期后无法顺利拿到补偿款,遂向法院寻求稳妥解决方案。

  秭归法院受理案件后,委派县联合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调解工作。在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双方自愿达成新的调解协议:确认龙某等员工与该公司的劳动关系于2025年6月30日解除;公司所欠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期限由原定的8月25日提前至7月7日前。为确保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与强制执行力,避免后续再生纠纷,双方共同向法院申请对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

  随后,秭归法院启动严格审查程序,承办法官细致审核调解卷宗、身份证明、劳动合同解除材料等,并依法制作询问笔录,核实协议确系双方真实自愿、内容合法且不损害各方权益。经审查确认协议有效,法院于当日依法出具民事裁定书予以司法确认。

  在司法确认赋予的强制执行力保障下,该公司当场将经济补偿金足额支付给了龙某等6人。至此,该起劳动争议通过“人民调解+司法确认”机制,实现从协议达成到权益兑现的“无缝衔接”,得以高效、彻底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