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消防“十二条”新规为企业减负 包括隐患整改“无感复查”、“包容处罚”等

  (记者 邓羽琴)9月22日,记者从市优化营商环境促进中心获悉,市消防救援支队推出《关于聚力支点建设、优化营商环境十二条服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助力提供更加安全、便捷、高效的消防服务。

  《措施》明确,为省、市级重点项目主动提供“专班式、全周期”的消防服务保障。通过“宜昌消防”微信公众号、电话等方式,企业可申请消防部门上门指导隐患整改、消防培训、演练等内容,指导中发现的问题不纳入行政处罚范围;群众可“一键预约”走进消防站,体验消防装备操作、学习消防常识等。

  在行政审批方面,当事人办理公众聚集场所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许可时,选择告知承诺制并提供相关材料的,当场获行政许可决定;仅变更上述文件的单位名称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的,可在线申请直接换发新证。许可办理、文书送达、信息公开申请等政务服务事项,经送达人同意,可通过电子邮件、移动通信等线上送达。

  在监管模式方面,实行涉企检查“计划管理”,除举报投诉外,对6个月内已开展过检查的单位,不再重复检查;风险防控“差异监管”,对安全系数高、风险小的单位减少检查频次,延长检查间隔,对安全系数低、风险大的单位加强动态监测和精准指导;隐患整改“无感复查”,通过书面核查、电话询问等非现场方式可以达到消防监督复查目的的,不实施现场检查。

  在行政执法方面,实行“包容处罚”,对初次违法且未造成危害后果的实行首违不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主动报告并积极整改火灾隐患的免予行政处罚;消防失信单位的信用信息公示期按最短执行。报考消防设施操作员技能考试的人员,在审核通过后3个月内安排考试,可一天考完、当场出分、10天内邮寄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