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市工商局以便利化为核心 着力推进商事制度改革

  近年来,我市商事制度改革按照国务院“放管服”改革工作部署,围绕营造最优准入服务环境,以登记注册便利化为核心,“宽进”与“严管”并进,一方面严格贯彻落实全国统一改革部署,另一方面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在全省全国率先探索推行了企业登记“三证合一”、个体工商户登记“两证合一”、工商登记全程电子化等系列改革。2015年上半年,湖北省政府在宜昌召开全省学习上海自贸区经验座谈会;2016年底,我市工商登记窗口被工商总局表彰为商事制度改革以来先进服务窗口;今年4月,市工商局被推选为首届湖北改革奖30个参评单位之一。我市商事制度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在此要说明的是,相关改革一般以企业为主体,但个体工商户一般参照执行。

  一、降门槛,在全省率先探索“先照后证”

  2014年 5月30日,我市由市工商局拟稿并由宜昌市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宜改组发〔2014〕2号文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市场主体准入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拉开了我市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序幕。提出了以“先照后证”为原则,“先证后照”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大胆削减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除金融、保险、证券、期货、危险化学品、爆炸物品等关系国家安全、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特殊行业仍实行先证后照外,其他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全部改为工商登记的后置审批项目,市场主体可以在取得营业执照后,再向有关审批主管部门申请办理许可或批准手续。通过改革,宜昌工商登记前置审批项目由改革前的300多项削减为12类,当时,在全国属于工商登记前置审批项目最少的地区之一。2014年8月19日,湖北省政府印发《关于推进“先照后证”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鄂政发[2014]39号),正式确定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襄阳市、宜昌市为全省深化“先照后证”改革试验区。

  通过改革,进一步放松了准入条件的管制,有效激发了投资创业热情。通过改革,还倒逼行政审批部门转变传统的监管理念、监管方式,实现了“三个转变”:从传统的重审批监管向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转变,从传统的坐等其他部门把关向主动深入企业现场服务、监管转变,从传统的部门单打独斗监管向部门联动监管转变。

  二、减环节,在全省全国率先推行“三证同发”、“三证合一”、“两证合一”

  2014年5月底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市场主体准入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宜改组发〔2014〕2号)中,我市积极学习对接上海自贸区“三证同发”经验。我市落实一般登记事项不超过3个工作日办结的限时办结制度,并自2014年7月初起,实现了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一表受理、一窗受理、三证同发;

  2014年7月1日起,宜昌下属县(市)枝江市选点安福寺镇在全国率先实行“三证合一”市场主体准入登记制度改革;宜昌市人民政府亦于2014年10月15日印发《宜昌市企业登记“三证合一”暂行办法》,决定在全市推行“三证合一”办理模式。宜昌探索的“三证合一”模式,以“一证三号两公章”为主要特点,即“三证合一”证照以营业执照为载体,在营业执照上除标注注册号,另加注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税务登记证号,在营业执照上保留“宜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印章,并加盖“宜昌市企业登记注册联合审批专用章”。我们还在营业执照上加注说明文字,声明根据国发[2014]20号文,宜昌实行“三证合一”,该营业执照同时具备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一切法律效力。通过这些创新性设置,使宜昌“三证合一”执照能够在全市、全省甚至全国通用。枝江和宜昌的“三证合一”改革在全省全国引起强烈反响,事实上在较大程度上也促进了我国“三证合一”改革的推进。安福寺镇颁发的全国第一份“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已被宜昌市博物馆收藏为馆藏文物。

  2015年12月9日,我市由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等4部门又联合印发关于推行《宜昌市个体工商户“两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试行办法》的文件通知(宜政务办[2015]21号),在全省、全国率先实施个体工商户“两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从2016年1月1日起,全市个体工商户办理工商、税务登记按改革试行办法,只需到工商一个窗口办理,并由过去工商、税务部门分别核发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合并为一个证照——即“两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省去了个体工商户办理登记多次申请、多头跑路的时间精力。2016年10月,我市个体工商户“两证合一”无缝衔接到全国模式的“两证整合”,期间有30000多户个体工商户提前享受到了“两证合一”的便利。

  三、优退出,在全国率先全面探索市场主体简易注销

  2014年下半年,市工商局开始对市场主体简易注销登记工作进行探讨、研究。2015年,我市被省工商局确定为全省探索简易注销登记试点区域。经省工商局、宜昌市人民政府同意,2015年3月19日,市工商局印发《宜昌市企业注销登记简易程序暂行规定》,决定从2015年4月1日起,在全市推行简易注销登记。2015年4月16日,市政府并以宜府办发(2015)16号印发《宜昌市企业注销登记简易程序规定》,市工商局的部门探索上升为政府行为。宜昌的简易注销在设置若干例外情形排除风险的基础上,以企业自治加承诺为核心,简化相关企业注销登记程序,申请人最快10分钟可以办结,大大方便了市场主体退出。宜昌是全国第三个、全省第一个试行简易注销的城市,而且据了解,我市事实上是全国第一个全面投入简易注销常态化实质运行的城市,从2015年4月1日起在市局本级及县市区全面进入常态运行。由此,也标志着宜昌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工作从准入到退出,实现了全过程的便利化。今年3月1日起,开始执行全国模式的简易注销。

  四、便申请,在全国首创工商登记“一点通”,在我国中西部率先建成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

  为破解企业准备申请资料的难题,我局于2012年底,在全国

  首创推出工商登记“一点通”自助服务平台。申请资料自助合成作为该平台的核心功能,申请人只需要花15分钟以内,在一个页面填写基本数据,一键点击,系统就会自动生成一整套内容完整、格式规范的各类公司登记申请文本,以前往往需要专业人员才懂得办理的相对繁杂的公司登记,成为了人人能办、自己能办、在家能办、一次办成的事,一举解决了企业自行准备申报资料的瓶颈障碍。

  根据省工商局试点工作安排,我市从 2015 年 8 月中旬开

  始,又着手探索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开发工作。市工商局举全局之力,会同相关部门,破解多项难题,在最短时间内高质量地完成了前期试点工作任务。2015 年 12 月中旬,宜昌市人民政府印发《宜昌市企业网上商事登记试行办法》;2016 年 5 月 10 日,湖北省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宜昌试点)服务平台上线暨全省电子营业执照首发仪式在宜昌隆重举行。我省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改革工作进入实施阶段。全程电子化平台吸收工商登记“一点通”平台理念,申请人通过平台自动合成申请资料,电子签名后提交,通过审核的,从网上签领公示版电子营业执照。申请人由此可以体验到全程电子化登记注册所提供的零纸张、零见面、零费用,电子签名合法化、信息验证自动化、资料合成智能化等“三零、四化”的便利。

  继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公司设立登记全程电子化模块上线后,2016年11月底,公司变更登记模块上线;2017年1月5日,公司注销登记模块上线。2017年5月22日,分公司设立、个体工商户设立模块上线。全程电子化登记在我市已逐渐深入人心,越来越多的企业选择全程电子化模式办理登记,享受到全程电子化登记的便利。

  五、严监管,确保“放管服”改革取得实效

  2015年以来,我市由市政府主导制定实施了《宜昌市市场主体事中事后监管办法》,对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进行系统的顶层设计和制度安排。全市于2015年4月构建了由政府统一领导、工商部门牵头、46个部门组成的市场监管联席会议机制,设立了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2016年6月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升格为市场监管委员会),代政府负责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日常组织、协调、督办和考核,搭建了宜昌市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平台。平台与工商部门及各审批监管职能部门对接,实现了登记信息、监管信息互联互通。通过实施联席会议制度,打通了46个部门间综合执法环节的信息壁垒,初步构建起“部门联动、权责统一、高效运行、执行有力”的综合监管体系。

  我市从2016年4月份开始,制定实施了《宜昌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暂行办法》,各部门共同依托一个平台,将企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日常信息及时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让过去分散的、碎片化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有效归集到企业名下并集中公示,在我国中西部地区构建起第一个企业信用信息“一张网”,为实现政府部门对失信行为的联合惩戒奠定坚实基础。我市还专门成立了宜昌市企业信用信息中心,负责统筹全市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根据受众申请出具企业信用证明,借助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立了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黑名单”。我市扎实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市从2015年起制定实施《宜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双随机” 抽查办法》,2016年市工商局进一步制定了《市场主体公示信息“双随机”抽查细则》、《市场监督管理“双随机”抽查实施细则》,建立了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按计划分别开展了市场主体年报公示信息双随机抽查和企业公示即时信息定向双随机抽查,开展了对农资、成品油、网络交易平台、广告违法行为等重点监管领域的 “双随机”抽查。我市着力推进失信企业联合惩戒,依托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推动政府部门对市场主体开展信用运用和联合惩戒工作,市场主体经营异常名录(状态)、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在登记注册、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公司上市审查、商务出入境、荣誉称号授予等领域得到广泛运用。协助人民法院开展失信被执行人登记信用约束,初步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监管格局等。

  2014年以来,我市还推进了企业名称核准权下放、企业登记权下放、外商投资企业委托登记远程核准等商事改革措施,严格落实国家注册资本制度、年检改年报等改革。日前,根据市政府安排,我局牵头推进我市“多证合一”改革,提请市政府经常务会议讨论,于11月6日印发改革文件,并在11月15日召开了新闻发布会,正式推行,在全省27项基础上,增补了16项,实行43证合一。目前,还在加紧推进住所、名称等方面改革。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保持改革奋进的良好态势,夯实基础,在抓好监管的同时,不断巩固和放大过去取得的便利化改革成果,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为“十三五”发展建设不断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