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法制宣传,不断提高全民诚信意识
宜昌市安监局积极宣贯《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2017年9月1日,新修订的《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正式实施,市安委会在第一时间印发了《学习宣传贯彻〈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实施方案》(宜安办发〔2017〕67号)。编印《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单行本5000余册,发放至各县市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及辖区内重点企业。将《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作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分管安全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过关培训的重要内容,并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确保参训人员真正做到应知应会。10月24日,在《三峡日报》开辟专栏,全文登载《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每周在广播电台安全热线栏目宣讲条例重要条款。各县市区、各安委会成员单位均按照市安委会方案的要求制定了具体的宣贯措施,广泛开展各类宣传活动。截至目前全市共组织各类宣讲活动50余次,发放相关宣传资料2万余册。各地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的广泛宣传,在社会上为《条例》实施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
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始终把改革创新作为推进安全发展的第一动力,持续推动中央改革意见落实落地。市安委会制定了具体的宣贯工作方案,通过组织集中学习、媒体宣传、专家辅导、干部轮训等形式,全方位宣贯中央改革意见精神,做到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安委会成员单位、重点企业全覆盖。4月12日,邀请国务院安委会宣讲组来宜进行了专题辅导,县市区、市安委会成员单位、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等220余人参加。4月16日,召开全市安全生产视频会议,就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意见》和省委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行部署,四大家领导、市直部门和中省市属企业主要负责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县市区设分会场。4月28日,全市召开安全生产暨环保工作会议,再次宣贯意见精神,14个县市区分管领导、安监局、环保局主要负责人、31个市直部门及175家企业法人参会。为推动我市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实施意见迅速出台,我局提请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市长任组长,由市政府研究室、市委编办、市政府法治办、市安监局组成的安全生产领域改革方案起草专班,制定宜昌贯彻落实中央改革意见及全省实施意见的具体方案。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我市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实施方案初稿已经完成,并经市委常委会会议讨论原则通过。
广泛开展特殊时期安全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这项重要活动,立足实际,创新形式,突出法规宣传,由办公室负责对活动的统筹规划,各业务科室负责具体落实,抽出骨干人员、拿出专门时间和精力,认真组织好法治宣传工作,取得了较好效果。在“安全生产月”这项活动中,我们通过悬挂横幅、制作宣传展板、发放宣传画、开展学法考试、媒体专题宣传等多种形式,营造了浓厚法治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