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都市工商局积极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一)完善信用建设工作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系列改革性文件精神,全面部署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结合本局实际,印发《2017年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出台了《关于推进企业诚信建设制度化实施意见》,明确细化各部门职责,为开展企业信用建设工作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二)扎实推进企业信用公示。信息公示是企业信用监管的基础。该局主动作为,强化宣传引导,创新服务举措,扎实开展2016年度年报公示工作,效果显著,2016年度全市企业年报率为90.41%,个体年报率为91.37%,农专社年报率为97.62%。认真做好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工作,专人录入审核,2016年至今,共公示行政处罚信息393条。以信息抽查为手段,引导督促企业自觉履行信息公示义务,做好即时信息公示,目前辖区内共有1852家企业自主公示相关即时信息。
(三)强化涉企信息归集共享。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配合市市场监管委员推广应用湖北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积极指导34个市场监管部门全部完成平台注册,按照“应归尽归”原则,归集审批部门、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等产生的企业信用信息数据,整合各部门涉企信息资源,全部归集到企业名下,形成企业的全景多维画像,解决企业信息碎片化、分散化的问题,破解信息“孤岛”和信息“烟囱”难题。截至目前,共归集食药监、质监、税务、社保、安监、文化等34个部门的各类企业信用信息33344条。
(四)强化信用约束惩戒。开展相关部门之间信息互联和联合惩戒工作,建立企业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对失信者或失信行为进行惩罚。一方面全面推动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管理制度的具体落实,加强企业“高管”个人信用管理应用,今年,全市有505家企业、2249家个体户、26家农民专业合作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依法办理70家企业、14家农专社及个体户的移出。与各部门共享“高管”个人信用信息,强化个人信用的运用,将企业负责人的信用状况与担任社会职务以及银行信用评级体系有效衔接,限制有严重过错的高管人员继续担任企业职务。另一方面落实部门联动响应,有效实行联动惩戒,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及时向相关部门提供信息,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目前共有30家市场主体在工程招投标、授予荣誉称号、银行贷款、“守重”企业评选中受到联合惩戒。通过建立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局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