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都市工商局三项举措促进“两法衔接”工作
近年来,宜都市工商局高度重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工作,把做好“两法衔接”工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工商的重要抓手,通过加强教育培训、健全督导制度及强化部门协作,逐步建立了涉嫌犯罪案件移送的相关制度,有效实现了联手打击经济违法犯罪行为,构建了健康有序、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三年来,该局共向公安机关移送追刑案件11件,起到了震慑经济违法犯罪行为的作用。
一、加强教育培训,提高“两法衔接”案件移送质量
为了确保执法人员能依法履行职责,该局认真组织调研,专门制定《涉嫌经济犯罪案件移送制度》,确定了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范围和标准,规定了案件移送的程序,明确了相关人员的职责和义务,成为该局做好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工作的具体指南。同时,把涉嫌犯罪案件移送相关法律知识列入业务学习培训的重点内容,通过举办培训班、案例评讲、制定执法办案及核审工作流程等形式,组织一线执法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等法律、法规进行学习。
二、健全督导制度,规范“两法衔接”案件移送程序
为了对达到移送标准的案件发现一宗、移送一宗,杜绝以罚代刑、降格处理,该局坚持办案、审案、定案“三分离”机制,层层把关。在案件核审环节,法规机构将是否应当移送司法机关作为核审范围,发现达到移送标准的,一律建议办案单位移送司法机关。对应当移送的涉嫌经济犯罪案件,首先由办案机构2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组成专案组专门负责,核实情况后提出移送涉嫌经济犯罪案件的书面报告,完整、准确填写涉嫌经济犯罪案件移送书、涉嫌经济犯罪案件移送审批表、证据材料清单、涉案物品清单,连同有关检验报告或者鉴定结论及其它有关涉嫌经济犯罪的材料一同报法制机构核审。法制机构在收到办案机构报审案件之日起3日内审查完毕,并提出核审意见,连同案件材料报局长审批,局长在接到报批的案件材料之日起3日内作出决定。批准移送的,在24小时内,由法制机构协同办案机构向同级公安机关移送,同时向公安机关附送涉嫌犯罪案件情况的调查报告、涉案物品清单、有关检验报告或者鉴定结论,以及其他有关涉嫌犯罪的材料。
三、强化部门协作,畅通“两法衔接”案件移送渠道
针对目前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存在的信息沟通不畅、案件移送不及时、协作配合不规范等问题,为确保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工作紧密衔接,由宜都市人民检察院牵头,联合公安、法制办、工商等部门,建立起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工商机关与司法机关案件的网上移送、网上办理、网上跟踪、网上交流,增强了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整体工作合力,提升了查处破坏市场经济秩序违法犯罪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截至目前,该局共录入“两法衔接”共享平台案件384件。同时,对于案件移送有疑问的,积极与公安或检察机关沟通,征求意见,寻求共识;对于案情复杂、案值大、危害严重的案件,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与公安机关协商具体处理事宜。该局还通过信息通报、联席会议、座谈会等形式,定期或不定期地向公安、检察机关通报查处行政处罚案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情况,共同研究解决案件移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增进相互了解,形成良好部门协作关系。(周春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