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丨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行为等定向抽查

  (通讯员 熊林林)按照全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市工商局于7月9日至8月20日,组织城区分局开展了2018年流通领域商品质量、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拍卖等重要领域市场规范管理、商标(特殊标志)定向抽查。

     本次定向抽查的主体为城区范围内的零售业、批发业企业,对纳入抽查范围的市场主体,按照1的比例随机抽取102户。截至目前,城区各分局根据抽查内容完成了定向抽查任务,抽查情况为:未发现问题69户,通过登记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26户,不配合检查情节严重1户,未发现开展本次抽查涉及的经营活动4户。已列入经营异常名录16户(另有10户正在审核);抽查结果公示100户(不含已注销 2户)。

  本次抽查,城区工商系统共随机抽取检查人员48人,按检查人员不少于两人的工作要求,随机将检查人员分为24组,24组执法人员分别与抽取的102户市场主体进行了匹配,每组平均检查市场主体4.25户。各组检查人员对分派的待查市场主体实施实地检查,对照检查内容逐一比对、核查,并按要求填写了《湖北省工商系统随机抽查实地核查登记表》。本次抽查的结果均已及时录入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湖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