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法院执行到位144亿多元 曝光失信被执行人37327人
信息来源:三峡日报
发布日期:2018-10-25
夷陵区被执行人王某某拖欠原告赔偿款20450.69元,拒不支付,并隐匿、转移财产,被司法拘留后履行了全部义务,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王某某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10月23日,宜昌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5起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典型案例。
为有效解决执行难问题,宜昌中院开展“破冰行动”、“飓风行动”、“霹雳行动”三大执行攻坚战役等几次执行专项活动以及限制高消费、曝光“老赖”、司法拘留、拒执判处等一系列措施,切实维护了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两年多来,全市法院共执结案件37784件,执行到位金额144.72亿余元,曝光失信被执行人37327人,限制高消费18420人,共限制38917人次购买机票,限制17154人次购买动车、高铁票,限制出境267人次,7139名失信被执行人迫于信用惩戒压力自动履行了义务。
其中,全市法院采取司法拘留失信被执行人1146人次,判处拒执罪24人,对老赖形成了强有力的震慑,使一部分长期难以执行的“骨头案”、“钉子案”得以有效化解,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记者赵璟一、通讯员石志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