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自开展诊疗活动一健康咨询部领罚单

  [案情介绍]:2017年3月3日,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人员发现城区某健康咨询部前广告牌上印有“免费治疗骨关节疼痛和损伤”等内容,店内摆放有特定电磁波治疗仪和针灸针等医疗器械,记录本登记有病人治疗情况并记录了开展相关疾病的治疗活动,收取某患者治疗费90元。该咨询部在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开展医疗活动,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开展诊疗活动”的规定,执法人员给予没收非法所得,没收药品器械,罚款人民币1500元的行政处罚。

  [卫监释法]:近年来,街头出现一些健康咨询门店,打着“免费体检”、“健康咨询”的幌子,重点针对老年人实施药品、器械和保健品的推销,这些产品价格昂贵,治疗效果不确定,严重侵害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经济利益。执法人员提醒:涉及药品、医疗器械的体检体验活动,虽然是免费的,但也属于医疗行为,中老年消费者在进行健康咨询和体检体验的时候,一定要擦亮双眼,从机构资质、人员资质、产品质量、消费价格等方面进行辨识,避免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