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服务为民解困有担当

  “真是太感谢你们了!这下救了急,可以继续治疗了!” 11月26日上午,农民工葛某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接待大厅说道。

  今年5月,葛某夫妇两人来到宜昌某建筑工地打工。6月15日,葛某在工地上从高处摔落,脊椎等多处骨折。因工程转包等原因,承担用工主体责任的单位一直没有确定,进而无法认定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葛某为治疗伤势,仅医疗费就花了十多万,而包工头只是在入院初期垫付了2.5万元,葛某只能四处举债先行治疗,钱用完后,医院便停了药。万般无奈下,葛某到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提请劳动仲裁,请求确认劳动关系。

  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中,确认劳动关系的案件是不能调解的,只能依法裁决。仲裁员考虑到即使以最快的速度确认了劳动关系,葛某还要等待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之后才能获得赔偿,还是无法摆脱当下缺钱治疗的窘境。在办案过程中,仲裁员不断与企业沟通,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要求企业先行垫付部分费用,以解葛某的燃眉之急。经过几个回合的协商,在企业不认可劳动关系,而仲裁结果还没有出来的情况下,企业以担当社会责任的负责精神,向葛某借支了两万元,让葛某得以继续治疗。

  劳动仲裁作为劳动维权的最后一道防线,一直践行“23℃人社服务”理念,积极探索创新“先予执行”、“部分先行裁决”、“部分先行调解”等办案模式,用真情和担当做好和谐劳动关系的守护者。 本报通讯员 王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