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6万元“定制”的家具却无法安装 工商调解 商家重做
信息来源:三峡日报
发布日期:2019-01-17
(记者穆然、通讯员陈淑淑)昨日,记者从宜昌高新区工商分局获悉,该局日前成功调解一件消费投诉案。几个月前,消费者钟先生在某品牌家私店,花费6万元定制了一套全屋的家具。商家上门安装时,钟先生发现家具成品与方案不符,一是榻榻米尺寸有误导致无法安装,二是衣柜柜门方向设计不合理造成不便。他要求商家重做,却遭到商家的拒绝。无奈之下,钟先生投诉到高新区工商分局。经调解,商家按照要求重做。
工商部门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和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消费者钟先生的诉求是合法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