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经济秩序 服务非公经济 串通投标:判你没商量
信息来源:三峡日报
发布日期:2019-01-25
(通讯员赵杰)近日,由秭归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涉案2100余万元的串通投标案一审宣判,被告人韩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0万元。因被告人处于缓刑考验期,被撤销缓刑,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经查,韩某某为顺利承包秭归县某封山育林工程,在用自己经营的某果苗有限公司进行投标的同时,又主动向湖北省某园林绿化中心、湖北某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借用公司资质进行投标。最终,该工程项目由某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中标项目金额达2100多万元。工程中标后,某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向韩某某收取一定的管理费后将该工程项目交由韩某某负责施工。
该案犯罪预备时间长、犯罪手段较为隐蔽、涉案标的金额巨大。为查清犯罪事实,形成牢固证据“锁链”,增强证据证明力,承办检察官认真审查该案后两次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一审庭审中,被告人韩某某对秭归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及犯罪事实均无异议。
近年来,该院共受理移送审查逮捕各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27件35人,均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受理移送审查起诉各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52件59人,其中,因情节轻微不起诉1件1人,显示了秭归检察着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服务保障非公经济发展和维护秭归社会经济秩序的决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