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培训机构整治再上“紧箍咒” 不得超前超纲教学

  (记者黄春梅)为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切实为学生和家长减负,市教育局日前召开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会,表示将再出重拳,严格审核和检查,进一步强调文化培训机构不得超前超纲教学,不得聘用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

  会议要求,今年对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的思想不能松,力度不能减,标准不能降,治理不能停。一方面要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的校外培训机构,另一方面对已经取得办学资质的校外培训机构要实行动态监控,严格监管,确保治理效果再提升。

  会议提出,校外文化培训机构只解决学生“吃不了”的问题,不解决“吃不饱”的问题,因此培训机构不得超前、超纲教学,不得强化应试,教育主管部门将组织专家对培训机构的课程内容进行审核备案,并在培训期间开展突击检查。鼓励文化培训机构开展体育、艺术、素质拓展等特长培训,但特长培训机构不能开展文化培训。

  培训机构教师上岗要合法,教师来源要合规,教师管理要规范。校外培训机构所有教师原则上要持证上岗,所持教师资格证类别要符合学段学科要求,教育行政部门将随时核查。所有上岗教师原则上以专职教师为主。兼职教师不得聘请公办中小学在编教师,不得聘请中小学教研部门在编教师,不得聘请民办中小学全日制在岗教师和公办学校的编外聘用教师。培训机构应与聘用的专职教师和兼职教师签订劳动合同,建立教师人事档案资料袋,教育行政部门将随时核查。教师的基本信息要向家长和学生公示。培训机构公共场合应装视频监控,记录办学过程。对查证属实的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或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据悉,去年以来,我市整拳整治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办学行为,通过建立“黑白名单”,做到了规范一批、整治达标一批、依法取缔一批。全市718家文化培训机构,经过整治已有617家完成整改,195家进入全市首批“白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