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系统信用约束故事 失信将寸步难行

  6月30日是2016年度企业年报的截止日,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企业不按规定向工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报告,将被列入异常名录。企业一旦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录,在登记注册、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公司上市审查、商务出入境、荣誉称号授予、申请贷款、签订合同等领域将受到限制或禁入。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不补报年报,也不申请移出异常名录,将会被列入“黑名单”,后果将更加严重。

  公示信息不真实影响投标

  2017年3月13日,一位女士气喘吁吁地来到宜昌市工商局信用监管分局,焦急地对工作人员谭皓说:“我们公司合法经营,为什么在经营异常名录里啊?现在我们公司都不能参加投标了。”

  原来,这位女士姓吴,是宜昌市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联络员,同时也是这个公司的监事。吴女士介绍说,最近有一个500万元的大型监控项目进行招标,因为公司曾与招标方合作过,这次中标的希望非常大。谁知标书递上没几天,就接到了招标方的回复,说他们公司在经营异常名录里,要取消投标资格。

  谭皓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进行查询,发现该公司于2016年10月18日因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被列入了经营异常名录。

  “这可怎么办呀?这次投对我们公司的发展非常重要。”吴女士有些着急。

  “您先别着急,我帮您看一下具体原因。”谭皓又查阅了年报信息和抽查档案,发现该公司在2015年度年报里,填报的股东出资信息与实际不符。

  “对不起,我们不是故意隐瞒,只是没想到这么严格,没认真填。” 吴女士连忙解释。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这种情况就属于‘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企业年报公示可不是闹着玩儿的。您关注一下微信公众号‘湖北企信通’或‘红盾宜昌’看看,相关案例不少呢。” 谭皓说。

  “现在怎么办呢?500万元的项目啊,要是在我手上黄了,我可就成了公司罪人了!”吴女士急得在办公室来回走东。

  “根据《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规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自列入之日起3年内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可以向作出列入决定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谭皓向她详细讲解了修改年报和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流程。

  在谭皓的指导下,吴女士当天就修改好了年报信息。第二天一大早,吴女士就带着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书和相关资料来到了信用监管分局,经工作人员实地核查后,信用监管分局依法按流程将该企业移出了经营异常名录。

  又过了几天,吴女士打电话来说:“当时我们公司因为进入经营异常名录从而失去投标资格,但是该项目需要至少三家投标单位,由于我们退出导致投标单位不够,所以招标时间也推迟了。我们公司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后,已经重新递交了标书,现已通过审核。这次真是感谢你们,以后我们一定重视信息公示,认真对待。”

  替人担保成老赖

  “您好,麻烦您帮我看看这些资料可以吗?”2017年3月1日,湖北省秭归县工商局归州工商所干部吴雪芳刚来到办事大厅,两名男子就紧跟着走进来,手里拿着一沓资料,说要开办一个农家乐饭店。

  “老李亲自陪着来办的,还能有问题吗?”因两名男子中的其中一个是归州镇香溪村委会干部,吴雪芳认识他,所以吴雪芳一边看资料,一边打趣道。

  经了解,与老李一起同来的男子姓肖,是归州镇香溪村三组的村民。肖先生说,想趁着修建香溪长江公路大桥的机会,把自家房子整修一下了,开办一个农家乐饭店,既可以利用有利的地理位置,搭顺风车挣点钱,也可以利用地方政府的扶持政策,申请奖励资金。

  在逐一审查纸质文书、证明材料之后,吴雪芳进入业务系统进行查询和录入。此时,意外出现了,系统提示,肖先生为失信被执行人,也就是常说的“老赖”。

  “对不起肖先生,系统提示您是失信被执行人,您被限制了,无法办理营业执照。” 吴雪芳对肖先生说。

  “这是怎么回事,您方便告诉我吗?” 吴雪芳轻推电脑显示器,使其朝向柜面的一方,指着屏幕给肖先生和老李看。

  “啊,我成‘老赖’了?”肖先生自言自语。

  随后,肖先生介绍了事情的原委。几年前,肖先生夫妻俩和另外5户人家一起,为一个朋友做过贷款担保,那个朋友从农村信用社贷款45万元、从邮政储蓄银行贷款15万元,后来不知什么原因,那个朋友失踪了。

  “那你们可以起诉他啊。起诉吧,让他插翅难逃!” 吴雪芳说。

  “算了,以前都是很要好的朋友,本来法院的人叫我们几个担保人联名起诉他,然后可以以诈骗罪逮捕他的。但是就算把他抓回来又能怎么样,钱还是还不上啊,反倒是人也得罪了。”肖先生苦笑着说。

  “没想到的是,法院居然把我们几个担保人和他一起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那我是不是很多方面受到限制啊?” 肖先生问。

  吴雪芳说:“依据国家发改委、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工商总局等44部门联合签署的《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工商部门要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在全国范围内担任任何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还有很多惩戒措施,一共55项呢。您看,业务系统已经设置了限制,无法进入到录入审核环节。”

  “用他媳妇的名字办理可以呢?”老李问。

  “那也不行,担保全部都是夫妻二人一起签字的,既然我被限制了,那她也一定被限制了。”还没等吴雪芳查看系统,肖先生就抢先回答了。

  “能不能用我母亲的名字办理营业执照呢?我们是分户了的。”肖先生问吴雪芳。

  “可以,那您重新提供申请材料,用您母亲的身份信息办吧。” 吴雪芳回答说。

  吴雪芳的回答,让肖先生又看到了一线希望。

  当天下午,吴雪芳为肖先生的母亲王女士办理了秭归县归州香溪人家农家乐饭庄的营业执照。

  吴雪芳原本以为没什么事了,没想到4月12日肖先生又来到归州工商所,抱歉地说:“真是不好意思又来麻烦您,食药监所的人说我母亲的年龄大了,不能享受奖励补助政策,建议我重新找人经营。”

  “真是对不起,您看我现在这状况,也是没有办法。能不能麻烦您帮我办理注销,让我妻子的弟弟经营?”肖先生很难为情的样子。

  “您这是新版营业执照,注销要先去税务办清税证明……” 吴雪芳也明白肖先生不是故意为之,也就没多说什么,详细告诉了他办理注销的手续和流程。

  “没想到替人担保,竟然落到如此后果,我是自作自受啊。” 肖先生离开时,自言自语地说。

  落榜十佳诚信单位

  2017年3月15日,宜都市在中百仓储宜都购物广场举办以网络诚信消费无忧为主题的“3·15”纪念活动暨第十五届万名消费者评诚信活动表彰大会。

  该活动由宜都市文明办、信用办、工商局联合举办,2月28日至3月9日,经过纸质件和微信平台两种投票方式进行公开投票,得票前15名的单位进入建议名单,然后再经活动组委会审定,在综合有关部门意见后,评选出十佳诚信单位。

  经现场公布,宜都市供水总公司等10家单位获得表彰。结果揭晓时,某公司一名代表显得十分失望。活动一结束,他就找到现场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原来,他是宜都某汽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前期投票中,该公司进入了建议名单,公司员工十分振奋,觉得公司表现良好,一定能得到消费者和组委会的认可,所以在“3·15”活动当天,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做好了领奖和发言的准备,没想到却要空手而归了。

  “我们比其它单位差在哪里?你们要给我讲出缘由,我们才能心服口服!” 这名法定代表人找到宜都市工商局工作人员孙宜君,情绪非常激动。

  “您先别着急,您的心情我们非常理解。情况是这样的,你们学校去年不是因为那个费用的问题被处罚过吗,这些信息都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的,来我给您看个文件。”孙宜君一边安慰他,一边划拉着手机,在百度上查找《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

  原来,2016年3月6日,该汽车驾驶员培训学校因涉及欺诈消费者转嫁费用一案,被宜都市工商局处以罚款3.9万元,相关行政处罚信息已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根据38个部门联合签署的《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的规定,该培训学校不能获评十佳诚信单位荣誉称号。

  “但是您也别太灰心了,今后只要合法诚信经营,并按要求进行年报公示,这个周期过后,仍然可以报名参加我们的活动。”孙宜军对他说。

  “哦,原来是因为去年那次处罚啊。以前听说过‘一处违法,处处受限’,没想到落到自己头上了,真正吃到苦果了。”他表示今后一定汲取教训,严格自律,诚信经营。

  老赖办不了营业执照

  “同志,麻烦你帮我看看,我到行政服务大厅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她们说办不了,让我到信用分局找你们,这是怎么回事?”2017年3月13日一大早,伴随着急促的脚步声,一位60多岁的老伯来到远安县工商局信用监管分局办公室。不知是因为下雨还是着急,老伯额头上沾满了水珠。

  信用监管分局副局长洪延全见状,马上起身,一边询问事由,一边吩咐同事小杨为老伯倒水。

  经了解,老伯姓卞,是远安县鸣凤镇人。2014年1月26日,卞老伯替搞煤矿开采的朋友胡某进行贷款担保,2014年年底,胡某生意破产。2015年5月5日,远安县农村商业银行对胡某不履行还款义务一事提起诉讼,由于贷款人及担保人均未按时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远安县人民法院依法将胡某和卞老伯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拍卖卞老伯房产。由于失信而不能购买飞机票、动车票甚至办理不了工商营业执照,卞老伯到远安县工商局寻求解决办法。

  洪延全了解情况后,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及部门协同监管平台进行查询,发现卞老伯确实已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洪延全告诉卞老伯,依据44部门联合签署的《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工商部门要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在全国范围内担任任何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那我现在该怎么办呢?我还做点小生意,如果不把营业执照办了,你们的人来检查,会不会当成无照经营取缔或罚款呢?” 卞老伯眉头紧锁,一脸担忧。

  洪延全对卞老伯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七条指出,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有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一)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二)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的,(三)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您尽快联系您的朋友胡某,遵照法院出具的判决书把欠款还上,把该办的事项都办好,就可以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了。”

  经过到远安县人民法院、远安县工商局几进几出,2017年4月1日,卞老伯终于得以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里删除,并于当日顺利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

  卞老伯感慨地说:“这次失信,给我的生活、工作带来诸多影响,以后我会非常谨慎了。”

  忘记年报险失订单

  “同志,你赶紧帮我看看,我们公司咋就被列入那个什么异常名录了呢?前几天刚参加了你们组织的电子商务培训,我们可是一向遵纪守法的呀!”2017年4月21日,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黄女士匆忙来到夷陵区工商局信用监管服务大厅,急切地向工作人员张知贺求助。

  不等张知贺开口,黄女士就又激动地说开了:“我们去年在工商局的帮助下刚建立了营业执照电子链接标识,淘宝网店也办起来了,眼看着农产品逐渐打开了销路,越来越多的外地客户找过来,这不,一家广东的公司通过网络搜索到我们,谈了一笔订购脐橙的大单,说好今天打定金的,结果昨晚打电话说我们公司信用有问题,要再考虑考虑。这一下给我们泼了瓢冷水,我可是彻夜未眠啊!”

  “您先坐下,我这就给您查询。”张知贺一边安抚黄女士,一边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原来,该公司未按期进行2015年度年报公示,被列入了经营异常名录。看到黄女士依旧茫然的看着自己,张知贺说:“您的公司逾期未报2015年度年报,被我们列入了经营异常名录。”

  黄女士说:“公司注册登记的时候,工作人员确实给我发过一张宣传单,去年手机上也收到过提示年报公示的短信,当时太忙了,加上也没觉得这是个什么大事,想着回头补上就行了,哪知就给忘了,真是后悔死了!”

  张知贺继续介绍:“您按要求补报2015年度年报,并提交书面申请资料,经过核查没问题了,是可以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黄女士这才松了一口气,赶紧承诺:“那好,那我这就回去安排会计补报,下午就来申请移出!”

  第三天,张知贺接到黄女士的电话:“昨天办完移出手续后我就给广东的合作公司打了电话,解释了这件事情的来龙去脉。他们经过查询,决定继续与我们合作。这笔失而复得的订单给了我们深刻的教训,我们以后一定按时年报,诚信经营。”

  变更登记受阻

  2017年4月25日11时许,一阵敲门声打断了湖北省兴山县工商局信用监管分局工作人员唐小莉的思绪,唐小莉往门口一看,是一位三十多岁的青年男子。青年男子一脸疑惑地说:“我在大厅办变更登记,他们说我在什么名录里面,要先在你们这里办个什么移出手续”。

  唐小莉一听就明白了,该青年男子办事的市场主体可能是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了,办理变更登记受限了。

  唐小莉接过营业执照副本一看,该青年男子姓宋,在兴山县古夫镇张家坝小区105号办了一个食杂店,从事个体经营。唐小莉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查询到该个体户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履行年报公示义务,于2015年7月15日补报的纸质年报。2015年7月10日,兴山县工商局将其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

  “您已经补报了年报,为什么没及时来办理移出呢?”唐小莉问。

  “2015年上半年工商干部就通知我申报年报,我一直没放心上。后来补报了,以为就可以了,没想到今天去办理变更登记受到限制,必须先恢复正常记载状态才能办理其他业务。”宋先生说。

  唐小莉从办公桌上拿出一本书,熟练地翻开《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说:“您看,根据这个办法第十三条规定,个体工商户未按照本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工商管理部门应当在当年年度报告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其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并于本年度7月1日至下一年度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您再看第十六条,依照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的个体工商户,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补报纸质年度报告并申请恢复正常记载状态。”

  “我明白了,也怪我平时关注这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太少了,只想着好好做点小生意,不坑不骗就好了。”宋先生说。

  一番交谈后,唐小莉详细告诉了宋先生申请恢复正常记载状态需要准备的资料,并告诉他需要到辖区工商所申请实地核查。

  4月25日,宋先生提交了恢复正常记载状态的申请。4月26日,辖区工商所进行了实地核查。4月27日,兴山县工商局为其办理了恢复正常记载状态手续。

  错误年报贷款受阻

  “您好!麻烦您赶紧帮我看看,我们公司已经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了,为什么还是无法贷款啊?”2017年3月14日,宜昌市工商局信用监管分局来了一位神色焦虑的先生,自称是宜昌市某玻璃有限公司的管理人员,一进门就焦急的问道。

  “您别急,慢慢说。”工作人员谭皓拉过凳子,示意他坐下。

  “我姓宁,是宜昌市某玻璃有限公司的经理。近几年我们公司经营的不错,今年正准备扩大生产线,引进一批设备,但是公司的流动资金不够,我们就准备去湖北银行贷款。谁知到了银行,在办理申请手续的时候,银行工作人员说我们公司曾因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列入过经营异常名录,虽然已经移出,但是他们要弄清楚虚假的原因。银行方面说他们支行还会将此信息上报宜昌市分行,分行也会对此条记录进行调查、核实。”宁先生说。

  谭皓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进行查询,发现该公司确实在2016年10月18日因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通过查询档案,发现该公司在“双随机”抽查中被检查出年报里的股东出资信息、资产状况信息与实际不符,所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11月1日,该公司办理了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手续,已从经营异常名录中移出。

  “年报里面填错了几个数字,怎么就成了弄虚作假呢?这个说法会不会太严重了点?能不能帮忙出个证明,向银行证明我们没有弄虚作假?”宁先生抛出了一串问题。

  听了宁先生的疑问,谭皓解释说:“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您公司的这种情况就属于‘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可能听上去有些不好听,但是事实就是这样,是无法更改的。你们可以给银行方面解释,说明事情的经过。”随后,工作人员又给宁先生介绍了相关法律法规。

  宁先生听完十分懊悔:“曾以为年报公示只是一件小事,没想到却有这么大的影响,虽然我们已经移出了经营异常名录,但终究在企业信用上留下了一个‘污点’。这件事给我们上了一课,今后我们公司一定认真对待年报和即时信息公示。”

  招投标项目被叫停

  “你好,我是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谭**,前天在湖南参加一个项目招投标,招投标办在审查资格时,说我们公司在经营异常名录里,这是怎么回事啊?”2016年11月14日,小县城里依旧寒意浓浓,一名中年男子焦急万分的来到秭归县工商局信用监管分局向工作人员求助。

  “您别着急,慢慢说,您先把营业执照号码告诉我。”工作人员秦钰玲招呼谭总坐下,一边端来热茶,一边安抚谭总情绪,然后赶紧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告诉他:“您公司2015年度未按时履行年报公示义务,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被列入了经营异常名录;根据国家发改委、工商总局等38个部门曾联合签署的《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在银行贷款、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政府采购、获得荣誉称号等方面都会受到限制。对了您公司2013年度、2014年度都按时年报了,2015年度怎么会忘记了呢?!”

  谭总一脸茫然,紧张地追问:“不对啊,我记着的啊,年报公示的时间是每年的1月1日至6月30日,我每年都提前安排了财务室按时申报的啊,怎么会没报呢?”说完他开始拨打电话:“王会计,我们2015年度的年报怎么没有公示?你不知道?问小黄?你是怎么办事的?你知道这次在湖南的投标项目对我们公司有多重要吗?!就因为没有公示让我们损失了一百多万,你负得起这个责任吗?!”谭总一边讲电话,一边生气地拍打着秦钰玲的办公桌,情绪越来越激动……

  原来,公司财务室有一名会计、一名出纳,公司年报的工作也没明确指明具体由谁负责,以至于两人都以为对方已经将2015年度的年报公示了。

  二十分钟过去了,谭总的情绪慢慢平复,他无比沮丧的对我们说:“对不起,失态了!我们公司虽然成立时间不长,但是我知道诚信经营、遵纪守法是企业的立足之本。现在市场竞争这么激烈,公司好不容易争取了这次招标机会,就因为没年报而错失良机,真是划不来……”

  秦钰玲连忙安抚到:“根据《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规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自列入之日起3年内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可以向作出列入决定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您公司补报2015年度的年报并公示后,提出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书面申请,经过实地核查没有问题了,是可以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

  当天下午,公司会计就提交了《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表》。信用监管分局经安排专门人员核查、局领导审批之后,秦钰玲将该公司移出了经营异常名录。

  一周后,谭总再次来到县工商局信用监管分局,说:“我今天过来,是想感谢你们帮我把公司移出了经营异常名录,虽然湖南一百多万元的招标项目飞了。但是我反过来想,觉得也不是坏事,现在我损失的是这一笔项目,但籍此发现了我公司管理上的漏洞,也值了!”

  未按时年报影响签约

  2017年5月10日上午,宜昌万盈矿业有限公司负责人王先生来到湖北省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工商局五峰工商所,一进门便问工作人员吕学成:“我们公司前段时间和另外一家公司合作,在签合同时,对方说我们公司信用不好,被列入了经营异常名录,麻烦您帮我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

  吕学成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查询,发现该企业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2013年度、2014年度年报,被列入了经营异常名录,便如实相告。

  原来,宜昌万盈矿业有限公司一直从事矿产品加工、销售,由于近几年受政策和市场影响,经营状况日益萧条,尤其近两年基本处于停产状态,王先生以为没有经营就不需要进行年报公示,所以没有填报2013年度、2014年度年报。2016年,在工商干部的催促下,王先生于2016年6月30日,公示了2015年度的年报,并补报了2013年度、2014年度的年报。但没有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2017年初,外地一企业经过考察看上了王先生公司的矿产资源及相关资质,表示愿与其开展合作,就在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准备签订合作协议时,发现王先生的公司在经营异常名录里,于是停止签署协议。

  “您的公司虽然补报了2013年度、2014年度年报,但没有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您还需要提出书面申请,经过我们审核之后没问题,才可以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信用才能得到修复。” 吕学成对王先生说。

  当时,王先生就提交了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看到王先生如此着急,吕学成放下手中的工作,跟同事与王先生一同到其经营场所进行实地核查,按程序为其办理了经营异常名录移出手续。(通讯员 熊林林 谭皓 吴雪芳 覃爱英 杨亚丽 宋诗鸣 唐小莉 秦钰玲 向剑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