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伐获刑“不思改” 重操旧业“再进宫” 秭归县法院公开审理滥伐林木案

  (通讯员韩永华、杨敏)近日,秭归县森林公安局侦办的邹某某滥伐林木案在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被告人邹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两万元,这是秭归首例因滥伐林木“再进宫”案件,也是近年来首例因滥伐林木被判处实刑的案件。

  2016年3月,邹某某因犯滥伐林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但其毫无悔改之心,缓刑考验期满后仅一个月,继续雇工任意滥伐林木。2019年2月,县森林公安局民警发现滥伐林木前科人员邹某某涉嫌滥伐林木线索,经过近1个月的缜密侦查,民警取得邹某某未按林木采伐许可证所规定的时间、地点、数量、树种采伐的证据,同时查明其无证采伐林木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