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这28处房屋禁止登记、抵押及变更 以“零容忍”态度持续深入治理违法建设

第十批附有违建房屋不予登记名单

  构建禁违长效机制,宜昌对违建行政管控手段常态化!10月20日,宜昌市禁止违法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我市第十批行政管控房屋名单,28处附有违建房产被列入管控名单,存在违建的房屋将被冻结房屋产权的登记、抵押、变更等手续,直到违建拆除。至此,宜昌已有335处房产因附有违建而被禁止登记、抵押及变更。

  楼顶搭建房屋及棚子、浇筑悬空平台并封闭成房屋、露台搭建阳光房……名单中,违建原因繁多,记者从名单上看到,此次被行政管控的房屋涉及西陵区、伍家岗区、猇亭区和宜昌高新区,城管部门执法人员表示,已对违建当事人下达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

  “如果当事人自行不拆除违法建筑,被行政管控的房屋将一直不能进行登记也不能进行交易,即便户主对房屋不进行交易,拆违工作也依旧会进行。”市城市管理监察支队副支队长黄江平介绍,名单中涉及的房屋,需要当事人将违法建筑物拆除后,并经城管部门核实后,房屋方能“解冻”,恢复变更、抵押和交易。

  据介绍,自宜昌最严禁违令实施以来,不少违建业主都自行拆除了违法建设,新增违建发案率同期下降了90%,新增违建拆除率达到100%。

  市城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以持之以恒、久久为功的态度,“零容忍”持续深入推动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对于新增违建,发现一起,拆除一起,并对其采取停水停气停电、拆罚并用、责令自担费用、产权冻结、媒体曝光、责任追究、诚信惩戒等常规性综合措施,彻底斩断新增违建。同时分类拆除积存违建,凡是影响公共安全、影响消防救援通道、严重影响市容环境、影响项目建设的违法建设优先拆除,以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外立面整治、重大节庆活动集中整治为抓手,深入推进积存违建的拆除,让违建者得不偿失、让观望者打消念头、让想违建者彻底绝望。(三峡日报全媒记者 郑璐 通讯员 黄玉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