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以省企业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证明改革的通知

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信用工作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信用报告应用,切实解决企业无违法违规证明多处开、办事难问题,充分发挥信用建设对优化营商环境的支撑作用,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根据《省信用办关于推进以省企业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证明改革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贯彻落实

  请各地各单位认真做好省企业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证明实施工作,做好与上级部门工作对接,并结合工作实际情况从司法、文旅、应急管理等10个部门的需要企业出具各类无违法违规证明的行政管理和行政服务事项入手等事项中推广应用。分批推进,逐步扩展到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履行行政管理和行政服务职责时,要求企业出具无违法违规证明的事项,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无违法违规证明均可由省企业信用报告代替。鼓励市场主体在开展经营活动时应用省企业信用报告。

  、加大政策宣传

  请各地各单位采取官网转载等多种宣传方式,积极营造省企业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证明的良好氛围,确保改革工作有序推进。

  附件:关于推进以省企业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证明改革的通知.pdf

  宜昌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