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信用办关于转发《关于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严重失信者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
信息来源:宜昌市信用办
发布日期:2016-10-31
宜信用办〔2016〕13号
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宜昌高新区管委会:
为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加快推进环境保护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国家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等28部委联合签署了《关于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严重失信者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1962号)。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我市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关于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严重失信者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1962号)
宜昌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0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