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信用办关于转发《对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实施联合激励措施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

  宜信用办〔201611 

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宜昌高新区管委会 

  国家发改委联合税务总局等29部门共同签署了《对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实施联合激励措施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1467号)。现将此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我市实际,按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关于对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实施联合激励措施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1467号) 

    

    

  宜昌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09 

    附件:    关于印发《关于对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实施联合激励措施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财金〔2016〕1467号).pdf.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