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信用办关于转发《对房地产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

  宜信用办〔2017〕5号 

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宜昌高新区管委会: 

  为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促进房地产领域相关责任主体依法诚信经营,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城乡建设部等31个部门联合制定印发了《关于对房地产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7〕1206号)。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及时向我办报送联合惩戒典型案例。 

      附件:《关于对房地产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7〕1206号 

    

  宜昌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0月10日 

   

    附件:    关于印发《关于对房地产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