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典当行年审工作的通知》政策执行及落实情况

  按照《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典当行年审工作的通知》(鄂金发〔2023〕12号)要求,我市认真组织开展了全市典当行业2022年度经营情况年审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信息公示情况

  我市参加此次年审的典当行共有12家(湖北贝合典当有限公司2023年成立,不参与此次年审),其中,高新区3家、伍家岗区5家,秭归县、宜都市、夷陵区和西陵区各1家。经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初评,拟定年审等级为A级的有10家,分别为:湖北坤鼎典当有限公司、湖北衡通典当有限公司、宜昌鑫泰典当有限公司、湖北宝典典当有限公司、宜昌首信典当有限公司、宜昌华中典当有限责任公司、湖北宜昌信立典当有限公司、湖北禾一典当有限公司、湖北融易典当有限公司和宜昌华鑫典当有限公司;拟定为B级的有2家,分别为:宜昌福林典当有限责任公司、秭归县名隆典当有限公司。

  经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复核,我市被评定为A级的典当行有9家,分别为:湖北坤鼎典当有限公司、湖北衡通典当有限公司、宜昌鑫泰典当有限公司、湖北宝典典当有限公司、宜昌首信典当有限公司、宜昌华中典当有限责任公司、湖北宜昌信立典当有限公司、湖北禾一典当有限公司和湖北融易典当有限公司;评定为B级的有3家,分别为:宜昌福林典当有限责任公司、秭归县名隆典当有限公司和宜昌华鑫典当有限公司。

  (二)现场检查情况

  按照典当行年审现场检查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6月初,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市、区)金融办(局)、省局指派的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湖北中砺大公会计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对我市12家典当行2022年度年审自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现场核实。核查共发现资金使用及管理不规范、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单笔当金超比例、业务处理不规范、未计提减值准备、部分典当违反公司典当制度、股东大额长期往来等7个方面22项问题。

  二、主要做法

  (一)组建检查专班开展现场检查情况

  根据监管工作职责,市地方金融工作局金融监管科组织开展此次年审现场检查工作,结合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方案,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市、区)金融办(局)、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湖北中砺大公会计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共同组成检查小组,对我市12家典当行2022年度年审自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现场核实。

  (二)严格落实现场检查工作要求情况

  严格按照《湖北省类金融机构现场检查办法(试行)》明确的职责分工、立项管理、检查流程、检查处理、检查要点清单等相关要求,认真组织开展现场检查,并结合实际,制定印发了《宜昌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关于开展全市典当行年审现场检查工作的通知》以及《宜昌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方案》,进一步细化检查任务、检查时间、检查准备等相关内容,统筹推进全市“双随机、一公开”实地核查,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三)开展现场检查结果应用情况

  现场检查工作完成后,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风险,压紧压实工作责任,于8月25日向相关县市区金融办(局)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经督促整改、现场验收,各典当行按照整改要求完成全部问题整改。现场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四)依法行政信息公示公开情况

  按照监管工作要求,我局将现场检查信息录入湖北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同时将检查结果按时录入“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

  三、存在的问题

  通过本次年审现场检查,发现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部分未开展业务典当行对年审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未安排专人负责迎接检查,准备工作不到位,现场检查时临时补资料、找资料,存在应付心理;二是个别企业信息系统填报审核不严,出现漏填、错填问题,导致出现办理典当业务客户投诉事件;三是地方金融组织监管力量不足,能力还有待提升。

  四、下步工作打算和建议

  做好现场检查与社会信用体系的衔接。积极建立地方金融组织信用档案,及时将信用信息上报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湖北),逐步与其他市场监管部门实现信用信息互联互通、互认共享。推进建立跨部门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将抽查发现的违法行为纳入企业信用记录,依法实施联合惩戒。

  结果公示链接:《关于全省典当行2022年度年审评级情况的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