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发改委关于在招投标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情况
信息来源:宜昌市发改委
发布日期:2024-01-15
一、开展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
在全市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招投标项目中依法依规全面将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作为投标否决条件。严重失信主体不得参与全市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各行业主管部门全面指导招标人将企业信用作为评标、定标等环节的重要考察因素,对守信主体实施信用激励。房建市政项目将行业信用评价结果作为评标、定标的重要参考因素。水利施工类项目对中国水利工程协会认定为A、AA、AAA给予1-3分的信用激励加分。交通施工类项目对连续获得交通运输部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为AA级的或湖北省交通运输厅普通公路施工企业信用等级为AA级的加2分,对1个年度获得交通运输部公路施工企业信用等级为C级的或湖北省交通运输厅施工企业信用等级为C级的减2分。通过信用应用,推动招投标诚实守信、竞争择优环境的形成。如:宜昌港主城港区云池作业区二期工程2#、3#泊位陆域总图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2024年1月3日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因连续2年获得湖北省交通运输厅信用评价AA级,获得信用激励加分,最终中标该项目。
二、将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有机融合
市发改委通过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平台,对招投标领域的157家市场主体开展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其中,信用评价结果为A级的主体64家,信用评价结果为B级的主体93家,信用评价结果为C级的主体0家,信用评价结果为D级的主体0家。通过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有机融合,实现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