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中国平安”杯宜昌市第十五届“万名消费者评诚信”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宣传部、文明办、工商局(分局)、物价局、消费者协会及其理事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全体市民和企业“诚实劳动、诚信经营”,扎实开展放心消费城市和诚信宜昌建设,大力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在2017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即将到来之际,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物价局、宜昌三峡广播电视总台、三峡日报传媒集团、市消费者协会决定联合开展“平安保险”杯——宜昌市第十五届万名消费者评诚信活动,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组织单位
本次活动由中共宜昌市委宣传部、宜昌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宜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宜昌市物价局、宜昌三峡广播电视总台、三峡日报传媒集团、宜昌市消费者协会主办,三峡晚报、三峡商报、活动冠名企业协办。由各单位安排人员共同组成活动组委会,负责组织推荐参评单位及最终评审工作,活动组织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消费者协会。
二、参与评选对象
本届评选对象由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牵头,采取行业主管部门推荐和企业自愿报名相结合,经活动组委会审定后,确定120-150家与广大消费者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单位参评,主要涉及食品、医疗、保险、通信、供水、供电、供气、百货、旅游、饭店、房地产、建材、交通运输等行业,并将书面通知参评单位。
三、参评标准
1、诚信意识强,在行业内有较好声誉。
2、经营良好,有一定规模,在行业内有较大影响力。
3、遵纪守法、无商业欺诈、合同违法、制假售假、偷排污染物、偷逃骗税等违法行为。无一票否决事项(党风廉政建设、综合治理、环境污染、重大安全事故)。
4、重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能妥善处理消费者的投诉和建议。
四、评选方法
(一)评选投票为微信网络投票+活动组委会联席会议评议方式。通过宜昌市消费者协会“宜昌天天315”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和“红盾宜昌”微信公众号手机投票按实际得票数计入总得票数。按照得票高低排序(占评选总分70%),取前40名入围单位形成建议名单,然后经活动组委会组织召开部门联席会议评议打分(占评选总分30%)后,按两项得分相加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产生宜昌市第十五届万名消费者评诚信“十佳诚信单位”(每行业不超过2家,因超过2家出现的空缺按总成绩高低依次补足)和20家“万名消费者评诚信”提名奖单位,届时将在“3·15”纪念活动现场进行授牌表彰。
(二)微信网络投票由消费者根据意愿自行投票。参评单位名单和投票规则在宜昌三峡电视台、宜昌人民广播电台、《三峡日报》、《三峡晚报》、《三峡商报》、“宜昌文明网”、“宜昌价格信息网”、“宜昌天天315网”和“宜昌发布”等微信公众平台等媒体刊播。
(三)举办微信网络投票启动仪式。为了扩大“万名消费者评诚信”活动的影响和公众的知晓参与面,活动组委会在投票初期将举办微信网络投票启动仪式,介绍这次活动的目的和意义以及方式方法,通过与消费者面对面交流,答疑解惑,自觉接受监督。
五、时间安排
(一)提名宣传阶段(2月15日至2月20日):确定参评单位名单,公布义务监督员,组织活动启动仪式;
(二)评选投票阶段(2月24日至3月5日):消费者通过 “宜昌天天315”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和“红盾宜昌”微信公众平台网络投票方式参与评选;
(三)评选统计和公示阶段(3月6日至3月12日):根据投票结果和审议结论,将前10名诚信单位及提名单位名单在报纸、电视、电台等媒体上公示;
(四)总结表彰阶段(3月15日):在“3·15”纪念活动现场进行“十佳诚信单位”颁奖。
(五)建章立制阶段(3月至全年):一是建立诚信企业诚信公约。由评选出来的十佳诚信企业代表在“3·15”纪念活动现场宣读“诚信公约”。二是建立健全企业诚信“红黑榜”发布制度,重点发布诚信企业名录,曝光失信企业名单;建立健全企业信用查询平台,实行诚信信息互通共享、相互支撑的工作格局。三是建立诚信联盟会议制度。由市文明办牵头,定期召集市政府金融办、工商、国税、地税、食药、质监、物价、旅游、文化、经信、商务、国资、住建、房管、城管、交通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建立诚信联盟会议制度,每季度研究诚信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定期向社会发布诚信守诺建设报告,在全市形成 “诚实劳动、诚信经营”的良好氛围,大力宣传诚信企业的典型事迹,加大不诚信企业曝光力度,弘扬社会正能量。
六、相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活动组委会各成员单位要从关注民生、服务发展的高度,从打造放心消费城市和建设诚信宜昌的高度,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尤其是各级文明办、工商局、物价局和消协组织的主要领导要把这项工作拿在手里亲自抓,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成立工作专班,切实抓出成效。
(二)明确责任,分工负责。市文明办负责活动的沟通、协调、监督、指导;市消协负责召集组织对各级消协组织和理事单位的活动事宜研究、宣传发动以及对消费者反映问题的调查了解;市工商局负责评选的日常工作,做好评选方式的统计衔接;市物价局负责结合行业开展的价格诚信活动,做好万名消费者评诚信相关工作;宜昌三峡广电总台、《三峡日报》、《三峡晚报》、《三峡商报》、“宜昌文明网”、“宜昌天天315网”和“红盾宜昌”微信公众平台等媒体负责开辟诚信宣传专栏,安排专人全程跟踪报道。“宜昌文明网”、“宜昌天天315网”要对第十五届万名消费者评诚信“十佳诚信单位”及提名奖获得单位,进行集中宣传和展示。
(三)加强监督,确保公正。活动开展前面向社会公开征选5名普通消费者担任投票评选的社会监督员;活动期间在市工商局设立“万名消费者评诚信”活动举报箱和举报电话,参评单位如有恶意串通投票刷票等不良行为,直接取消参评资格;对评选产生的前10名诚信单位,在报纸、电视、电台及网络等媒体上公示,对公示期内消费者举报反映的问题提请活动组委会调查审定。
附件:1、宜昌市第十五届“万名消费者评诚信”活动推荐表
2、宜昌市第十五届“万名消费者评诚信”活动行业主管部门推荐名额分配表
中共宜昌市委宣传部 宜昌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宜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宜昌市物价局
宜昌三峡广播电视总台 三峡日报传媒集团
宜昌市消费者协会
2017年2月 日
附件1:
宜昌市第十五届万名消费者评诚信活动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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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企业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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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主管部门意见:
签名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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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宜昌市第十五届万名消费者评诚信活动
行业主管部门推荐名额分配表
(12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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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金融办 |
银行、保险等金融单位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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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委 |
装饰装修及供水、供气等公用服务企业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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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旅游局 |
旅游企业、景区及宾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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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食药局 |
食品药品餐饮企业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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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文新广局 |
文化产业经营及服务单位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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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局 |
交通运输公司、快递公司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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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商务局 |
商贸企业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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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企业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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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计委 |
医疗卫生单位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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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房管局 |
房地产公司、物业公司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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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局 |
农资和农产品经营公司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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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经信委 |
有线电视、通信运营、供电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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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资委 |
大型国有企业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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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商联 |
其他经营服务型企业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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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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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
备注:自愿报名的单位请在规定时间向到宜昌市消费者协会申报。
联系电话:0717-6452101 联系人:王海蓉 159-9766-66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