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及城区工商局、网管办、发展改革委、经信委、公安局、商务局、质监局、食药监局、邮政管理局:

  按照《省工商局等部门关于印发2018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方案的通知》(鄂工商网监〔2018〕52号)要求,宜昌市网络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决定,在全市开展2018年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现将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市工商局 市网管办 市发改委

  市经信委 市公安局 市商务局

  宜昌海关 市质监局 市食药监局

   市邮政管理局

  2018年7月19 日

  

宜昌市2018年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

(网剑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工商局等部门关于印发2018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方案的通知》(鄂工商网监〔2018〕52号)要求,促进宜昌网络交易市场的健康发展,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网络市场环境,宜昌市网络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决定,于7-11月由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合开展2018年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充分发挥宜昌市网络市场监管联席会议作用,适应网络市场监管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坚持依法管网、以网管网、信用管网、协同管网,优化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通过开展网剑行动,以打击网络侵权假冒、刷单炒信、虚假宣传、虚假违法广告、网络传销等违法行为和落实平台责任、规范格式合同为重点,加强对网络市场精准监管,进一步遏制网络市场突出违法问题,提升网络商品和服务质量,营造良好的网络市场准入环境、竞争环境和消费环境,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二、重点工作

  (一)规范网络经营主体资格,保障网络经营活动的可追溯性。督促网络交易平台按照《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等规章要求登记备案,并对平台内经营者的经营资格进行审查、登记、公示。督促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加强对协议客户资格审查。严格落实网络实名制,加强网站备案、IP地址、域名等互联网基础管理。严厉查处伪造企业名称、冒用其他企业名称的非法主体网站和无证经营、缺乏资质经营。(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药监局、市邮政管理局、市经信委按职责分工协作)

  (二)严厉查处制售侵权假冒伪劣网络商品行为,探索建立全链条监管机制。严惩生产、销售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伪造产地、厂名、质量标志,篡改生产日期,在网售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等违法行为。根据商标权利人和消费者投诉举报、媒体报道等,以高知名度商标、地理标志、涉外商标、老字号注册商标为重点,从严从重打击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加强婴幼儿辅食等重点食品监管,严厉查处网络销售假劣食品、药品等违法犯罪行为。在进出口和寄递环节,加大对网络销售侵权和假冒伪劣商品的发现查处力度。从生产源头、流通渠道和消费终端进行全方位整治,增强打击侵权假冒违法行为震慑力。(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质监局、市食药监局、宜昌海关、市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协作)

  (三)整治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着力治理网络失信问题,严厉打击通过组织恶意注册、虚假交易、虚假评价、合谋寄递空包裹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从严处罚限制、排斥平台内的网络集中促销经营者参与其他第三方交易平台组织的促销活动等行为。(市工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质监局、市食药监局、市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协作)

  (四)坚持正确宣传导向,加大对网络虚假宣传、虚假违法广告打击力度。严肃查处网络上具有不良影响、妨碍社会公共秩序和公序良俗的广告和信息,加大对包括医疗、药品、食品、保健食品等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密切相关的重点热点领域执法力度。督促互联网平台加强自律,规范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价格、用途、有效期限等宣传信息,严禁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商品标价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服务。全面加强网上舆论环境专项整治,遏制违法有害信息网上传播。(市工商局、市网管办、市公安局、市质监局、市食药监局按职责分工协作)

  (五)规范网络合同格式条款,严厉打击其他网络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网络交易平台完善与平台内经营者、消费者之间的格式合同,修正不公平格式条款,采用显著方式提请合同相对人注意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格式条款。加大对未经同意收集、使用,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消费者个人信息行为的处罚力度。依法打击惩处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出售或者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的犯罪行为。打击利用网络销售禁售物品和烟草制品以及未备案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等。关注规范新型消费业态、模式,尤其是保健食品、生活信息服务等领域,防止转变为网络欺诈、网络传销等违法行为。(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质监局、市食药监局按职责分工协作)

  三、职责分工

  (一)市工商局。发挥宜昌市网络市场监管联席会议牵头协调作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解决网络市场监管中遇到的突出问题。深入落实《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商标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依法规范网络经营主体,切实规范网络市场秩序。查处伪造企业名称和冒用其他企业名称的非法主体网站。针对网络市场特点,加强品牌保护,精准打击网站、网店等网络侵权假冒违法行为。强化互联网广告监测监管,查处互联网领域不正当竞争、垄断、网络传销等扰乱网络市场秩序的行为。开展网络市场定向监测,评估市场风险,警示违法经营,依法开展网络交易商品质量抽检,及时公开抽检结果和行政处罚信息。督促网络交易平台落实主体责任,督促规范第三方交易平台的经营行为。综合运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和网监信息化系统功能,加大网络违法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力度。

  (二)市网管办。坚持专项行动与日常监管相结合,配合有关部门全面清理相关网络交易平台上的违法违规信息,开展网上舆论环境专项整治,严厉查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三)市发改委。加强网络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落实《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湖北省价格条例》,规范网络交易价格行为。强化网络交易平台规范价格行为的主体责任,通过约谈、提醒告诫、查处价格违法行为等方式,督促平台加强价格内控管理。

  (四)市经信委。协调电信运营商落实手机用户实名制登记,配合相关部门打击从事虚假宣传、刷单炒信、销售侵权假冒商品等违法行为。根据省通信管理局系统定期通报的未备案网站清单,协调电信运营商配合有关部门对本地不良网站、违规信息的IP地址进行封停。

  (五)市公安局。全面加强网络安全监管,深入开展网上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全面清理网上违法信息。利用大数据主动发现,积极推送案件线索,严厉查处打击网络商标侵权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网络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利用网络进行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查处打击违法违规的网络催债服务,对违法违规问题突出的网络平台进行挂牌整治。对其他部门移送的涉嫌网络犯罪案件,畅通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加大刑事打击力度。

  (六)市商务局。发挥市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督办打击网络侵权假冒重大案件,对在推动网络经济发展中发现的违法问题,及时抄报各联席成员单位。

  (七)宜昌海关。严厉打击跨境电商领域侵犯知识产权违法活动,提高对网上侵权假冒线索的挖掘能力,推进海关和企业共治。加大查处跨境电商领域通过虚假交易、支付、物流数据逃避海关监管违法行为。建立健全跨境电子商务的风险防控思路和方法,逐步加强风险处置力度。优化跨境电子商务检验检疫监管工作,加大对进口商品的质量风险监测,推动电商领域大案要案协查。

  (八)市质监局。以服装鞋帽、箱包、家用电器、消费类电子产品为重点产品,加大本市范围内网上商品生产企业产品质量抽检力度,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推动电商领域大案要案协查。

  (九)市食药监局。加大网络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进一步加强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的监管,严厉查处无证、套证、假证及超范围经营现象。

  (十)市邮政管理局。加强邮政市场监管执法检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督促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加强协议客户资格审查。完善快递行业信用管理办法和信用评定指标。强化邮件、快件信息溯源追查,为有关部门核查违法犯罪线索提供支持。

  四、进度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上旬)。结合实际,印发行动方案,确定重点领域,广泛宣传动员,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并将实施方案报各上级主管部门。

  (二)组织实施阶段(7月中旬-11月下旬)。各地工商部门牵头组织开展网剑行动,突出重点问题,强化源头治理,督促指导相关网络经营企业和平台经营者自查自纠和问题整改。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职能作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推动具体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三)督查总结阶段(10-11月)。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适时组织督导检查,及时总结经验做法,研究解决问题对策,巩固专项行动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突出问题导向,强化联合执法。充分发挥网监协作机制作用,确立工作重点,细化工作要求,强化网上发现、源头追溯、终端倒查,线上线下共同治理。建立健全线索通报、证据移转、案件协查、大要案件挂牌督办等制度,优化跨地域跨部门执法指挥协调联动机制。畅通行政执法和司法衔接,加大刑事打击力度。

  (二)创新监管手段,提升监管效能。探索以大数据等新技术为支撑,采集、归纳、整理、分析、分类、存储网络市场有关数据信息,配套相关数据管理制度,促进网监技术与监管业务的深度融合。加强与第三方机构合作,强化网络集中促销期、重要节假日等时间节点的定向监测监管。加大网络交易商品质量监管力度,加强网络交易商品质量抽检,重点抽检社会关注度高、销售量大、影响面广、互联网销售特征明显的商品及消费结构升级带来的新兴消费品,并依法向社会发布抽检结果,引导网络消费安全。

   (三)落实平台责任,推进社会共治。加强与第三方交易平台的协作,在现有“红盾云桥”项目基础上,继续搭建、完善与相关电商企业大数据交互平台,畅通信息互通渠道,形成部门间网监信息与社会涉企信息交互融合的大数据资源。综合运用联合座谈、约谈、告诫等手段,强化网络交易平台等市场主体的“第一责任人”意识,在平台治理、信息披露、公平竞争、消费者权益保护、广告合规、食品安全等方面履行法定管理责任和社会责任。充分发挥消费者和舆论的监督作用,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加大违法行为曝光力度。探索建立与相关行业协会的联系协作机制,会同相关行业协会,继续开展“网络市场大讲堂”普法宣传活动,推动规范网络市场发展。

   (四)健全信用体系,引导合法经营。依法开展网络市场主体“双随机”抽查,落实网络经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等制度,推动网络交易平台、平台内经营者、物流企业等相关责任主体作出信用承诺,接受社会监督。依托湖北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将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经营者的基础信息和各部门履职中形成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及其他监管执法信息,集中归集企业名下,通过湖北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发挥部门失信联合惩戒作用,实施全网警示,引导涉网经营者诚信合法经营。

  (五)及时报送情况,加强信息交流。为进一步加强专项行动信息交流,更好地推进和指导工作,市网络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将编发《网络市场监管工作动态》 ,刊发各成员单位与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有关的文件简报、亮点作法、典型案例等内容。请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每月底将本系统与专项行动相关的信息材料,通过电子邮箱报送市网络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

  同时,11月30日前,各成员单位要将本系统专项行动总结报告、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典型案例(1件以上,附行政处罚决定书)、联合执法相关材料分别报各上级主管部门,并抄送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如遇重大情况,请及时报告当地党委政府和各上级主管部门。

  联系人:黄忠18995886886 电子邮箱:563352219@qq .com

  附件1:2018年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

  附件2:网络市场监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及联络员名单

  附件1

  2018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月 日

项 目

数 量 备 注
经信委 处置违法违规网站(家)    

公安局

清理网上违法有害信息(条)    
查办网络违法案件(件)  
商务局 清理网络销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张)    

海关

查获跨境侵权邮包(批次)    
案值(万元)  

工商、质监、食药监、发改委

网上检查网站、网店(个次)    
实地检查网站、网店经营者(个次)  
检查电子商务产品生产加工单位(家次)  
督促网络交易平台删除违法商品信息(条)  
责令整改网站(个次)  
已提请关闭网站(个次)  
已责令停止平台服务的网店(个次)  
受理价格举报、投诉(件)  
移送公安机关案件(件)  
罚没款(万元)  

网管办

清理网上违法违规信息(条)    
督促互联网企业关闭违法违规账号(个)  

邮政管理局

检查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家次)    
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次)  

查处网络

  违法案件

   件

按照主要违法问题分类 数 量 备 注
网络交易平台未履行平台义务案件(件)    
无证生产电子商务产品案件(件)    
缺乏资质经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案件(件)    
伪造或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案件(件)    
网络商标侵权违法案件(件)    
生产质量不合格电子商务产品案件(件)    
网络销售质量不合格商品案件(件)    
网络销售非法添加、滥添加食品案件(件)    
网络销售假药、劣药案件(件)    
互联网不正当竞争案件(件)    
其中:网络虚假宣传案件(件)    
互联网领域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件(件)    
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案件(件)    
侵害网络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件)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件)    
合同违法违规案件(件)    
网络销售禁售、限售物品案件(件)    
网络价格违法案件(件)    
网络传销案件(件)    
网络欺诈案件(件)    
其他违法违规案件(件)    

  注:如查处的同一网络违法案件属于同时违反多个法律法规的,原则上按照涉及的最主要的违法问题进行分类(不重复计算),并请在备注中予以说明。

附件2:

  网络市场监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及联络员名单

序号

单位

分管领导

联络员

姓名 职务 姓名 职务 联系电话
1 宜昌市工商局 钟建 总经济师 黄忠 网络交易监管科科长 6449687(18995886886)
2 宜昌市网管办 邓向阳 副主任 周伦 网管科副科长 6252093(13774198986)
3 宜昌市发改委 邓明亮 总经济师 陈昌进 价格举报中心主任 6851429(13972021608)
4 宜昌市经信委 陈文华 副主任 朱荣庭 电子信息产业办副主任 6256131(13618698075)
5 宜昌市公安局 田军 副局长 王兵 网安支队副支队长 6499035(18871592659)
6 宜昌市商务局 杨子华 副局长 王义君 市场秩序科科长 6441525(13545157555)
7 宜昌海关 艾飞 副关长 吴涛 副主任科员 6065016(13872663590)
8 宜昌市质监局 黄朝元 副局长 赵武臣 产品质量监督科主任科员 6340022(18007201688)
9 宜昌市食药监局 张军 副局长 李劭 药化流通监管科科长 6851352(13886700888)
10 宜昌市邮政管理局 郭举洪 副局长 郝红涛 市场监管科科长 6212131(187717555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