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收集整理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宜昌市智慧办
发布日期:2016-01-01
市直各有关单位:
2015年6月1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并印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1号),其中第十八条、第十九条作出了“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大力推进市场主体信息公示”的有关要求。在2015年11月30日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组织召开了联络员及市州信用办负责人第三次工作会议上,将此项纳入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内容进行了同步部署。经研究决定,现将我市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收集整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根据行政职权目录,对本单位从2015年7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产生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数据进行整理,并填写《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信息表样》(附件一,有两张表),然后上报。
二、时间要求:2016年1月29日前报送到市信用办。市信用办联系人:胡伟龙,QQ:286858075电话:6256952,15907208358)。
三、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含地震局)、市知识产权局、民宗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支队、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市国土局、市住建委(含市园林局)、市环保局、市交通局(含市运管局、市公路局、市港航局)、市农业局、市畜牧兽医局、市水利水电局、市商务局、市文新广局、市卫计委、市规划局、市城管局、市林业局、市旅游局、市安监局、市人防办、市药监局、市档案局、市体育局、市粮食局、市房管局、市国安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气象局、市烟草专卖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统计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宜昌公积金中心、市物价局、市盐务管理局、市编办。
四、参阅资料:
附件二:《宜昌市直单位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目录清单》。
附件三:《湖北省信用信息目录(2015,行业篇)》信用目录事项表。
附件四:《宜昌市信用信息目录(2015,行业篇)》事项补充表。
(附件也可在QQ群421677949共享中下载)
宜昌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 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