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信用办转发《省信用办关于全面建立信用承诺制度的通知》的通知( 宜信用办〔2018〕23号)

  宜信用办〔2018〕23号

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信用办,宜昌高新区管委会:

  为贯彻文件精神,现将《省信用办关于全国建立承诺制度的通知》(鄂信用办〔2018〕34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省信用办关于全面建立信用承诺制度的通知》(鄂信用办〔2018〕34号)

  宜昌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