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新闻出版局、广播电影电视局,宜昌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
2015年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并印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简称《意见》),作出了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自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的规定。按照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认真做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工作的通知》(鄂新广办[2016]2号)统一部署,为切实做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报送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2015年下半年产生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信息数据报送
按省信用办要求,请各单位将本区域2015年7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产生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收集审核汇总,于1月22日前将电子版报市局行政审批(法规)科(表样见附件1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信息表样,请各县市区局信用体系建设专责人员加“宜昌文新广法治信息群297175683”,电子版在群里下载,也可在“湖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门户网站里的通知公告找该文件下载)。市局汇总后报省局规划发展处。
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信息常规报送
2016年1月开始,县市区新闻出版局、广播电影电视局负责本区域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信息(信息产生后的1个工作日内)报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行政审批(法规)科(表样见附件1),宜昌市城区(不含夷陵区)的行政处罚信息由宜昌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负责报送。建成汇集系统的,通过汇集系统报送,没有建成汇集系统的,将报送信息按规范格式要求录入电子表格,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电子邮箱66133592@qq.com)。
“双公示”信息表填报说明:填报该表时,将同一事项数据汇集在一张表格里;表格里的事项名称,对应填写《湖北省新闻出版广电行业信用信息目录分册确认表》里的目录事项及代码,例如:SX2661对违反出版物市场管理的处罚信息。
三、报送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人员名单
请各县市区填报“湖北省新闻出版广电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人员名单”,于1月19日前报市局行政审批(法规)科(电子版)。
湖北省新闻出版广电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人员名单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 类别 | 姓名 | 所在部门职务 | 办公电话 | 传真 | 手机 | QQ号 | 单位邮件地址 |
| 分管局领导 | |||||||
| 牵头部门及部门负责人 | |||||||
| 专责人员A | |||||||
| 专责人员B |
说明:专责人员B,指在专责人员A因出差、休假等原因无法及时完成信用体系相关工作时,负责接替专责人员A完成相关工作。
四、工作要求
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信息将常态开展,按照“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是本区域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相关工作的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明确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分管领导、牵头部门、落实专责人员,建立本区域信息采集报送工作机制。加强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和问责追究,确保本区域“双公示”等信息及时准确报送。2016年我局将根据报送情况进行通报。
附件:1.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信息表样
2.湖北省新闻出版广电行业信用信息目录分册确认表
电子邮箱:66133592@qq.com
联系人:行政审批(法规)科 贺华0717-6223984
宜昌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
2016年1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