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宜昌市创建第二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第二阶段迎评材料的通知(宜信用办[2019]1号)
宜昌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信用工作主管部门,宜昌高新区管委会:
在各县市区、各部门共同努力下,宜昌市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顺利通过第一阶段评审,根据国家发改委2018年12月召开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培训会议精神,宜昌市将在2019年3月迎接第二阶段评审工作,由于第二阶段指标和评审细则要求与第一阶段有较大区别,现将第二阶段报送材料要求和任务分解下发各县市区、各部门,请各县区各责任单位根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评审硬指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评估指标(2019年参考版)及任务分解》认真准备,于2019年3月1日前将材料报送市信用办汇总初审。
材料内容应包括近年来信用建设工作的制度、文件、方案、措施、会议、台帐、宣传和亮点成效等佐证材料,主要侧重于2017年至2018年的工作,重点数据节点为2019年3月15日。任务分解里未详细明确的事宜,信用办将根据初审汇总结果再行通知。
此次材料的报送关系到宜昌市创建第二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的最终结果,请各县市区、各责任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落实具体分管领导和责任专班,严格按任务分解完成材料准备工作,不漏项,不掉项,由分管领导签字后报送材料,材料的报送完成情况将纳入各县市区各单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目标考核。
联系人:宋敏
联系方式:6255230 13872675755
报送邮箱:289266772@qq.com
附件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评审硬指标》
附件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评估指标(2019年参考版)及任务分解》
宜昌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月28日
附件: 1号文:关于报送宜昌市创建第二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第二阶段迎评材料的通知.pdf
附件: 1号文附件2:示范城市硬指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