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宜昌市信用办关于转发《对海关高级认证企业实施联合激励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
信息来源:宜昌市信用办
发布日期:2016-12-31
宜信用办〔2016〕24号
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宜昌高新区管委会:
为建立健全守信联合激励机制,完善进出口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海关总署等41家部委联合签署了《关于对海关高级认证企业实施联合激励的合作备忘录》。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我市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关于对海关高级认证企业实施联合激励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012号)
宜昌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