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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信用办关于转发《对电子商务及分享经济领域炒信行为相关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行动计划》的通知
信息来源:宜昌市信用办
发布日期:2016-11-29
宜信用办〔2016〕19号
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宜昌高新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加强电子商务领域及分享经济领域信用体系建设,规范网络交易行为,提升网上交易主体信用真实度,维护信用秩序,净化市场环境,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中央网信办等8家部委联合签署了《关于对电子商务及分享经济领域炒信行为相关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行动计划》。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我市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关于对电子商务及分享经济领域炒信行为相关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行动计划》(发改财金〔2016〕2370号)
宜昌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1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