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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信用办关于转发《对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
信息来源:宜昌市信用办
发布日期:2017-12-09
宜信用办〔2017〕10号
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宜昌高新区管委会:
为促进大数据信息共享融合,创新驱动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根据《关于加强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等21家部委联合签署了《关于对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我市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关于对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财经〔2017〕454号)
宜昌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2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