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宜昌市信用办关于转发《对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

  宜信用办〔2017〕10号     

  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宜昌高新区管委会: 

  为促进大数据信息共享融合,创新驱动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根据《关于加强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等21家部委联合签署了《关于对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我市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关于对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财经〔2017454号) 

  

  宜昌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129 

    附件:    印发《关于对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