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宜昌市信用办关于转发《关于对违法失信上市公司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
信息来源:宜昌市信用办
发布日期:2016-01-20
宜信用办〔2016〕2号
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宜昌高新区管委会:
为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推动形成“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合力,国家发改委、证监会、人民银行等22家单位联合签署了《关于对违法失信上市公司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5〕3062号)。现转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我市实际,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关于对违法失信上市公司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5〕3062号)
宜昌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