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治“老赖” 宜昌是动真格儿的 全市法院两年执结案件37784件 曝光3.7万余名失信人
远安法院执行直播活动,被执行人被法警带走。
“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10月23日,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打击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我市两级法院通过开展“破冰行动”、“飓风行动”、“霹雳行动”三大执行攻坚战役等几种执行专项活动,以及限制高消费、曝光“老赖”、司法拘留、拒执判处等一系列措施,向“执行难”发起“攻坚战”的相关情况。同日,宜昌中院向社会公布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典型案例。
据悉,一个时期以来,部分被执行人缺乏主动履行法院判决的自觉和意识,甚至恶意逃避债务、隐匿转移财产,严重扰乱经济社会发展的正常秩序。宜昌两级法院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决策部署,切实维护了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两年多来,全市法院共执结案件37784件,执行到位金额144.72亿余元,曝光失信被执行人37327人,限制高消费18420人,共限制38917人次购买机票,限制17154人次购买动车、高铁票,限制出境267人次,7139名失信被执行人迫于信用惩戒压力自动履行了义务。
其中,全市法院采取司法拘留失信被执行人1146人次,判处拘执罪24人,对老赖形成了强有力的震慑,使一部分长期难以执行的“骨头案”、“钉子案”得以有效化解,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案例一
有钱还隐瞒财产
这招真的不管用
明明有偿还能力,却通过各种手段逃避法院执行。后经多方查控后依法查封其财产,拍卖后执行相关赔偿裁定。
2016年2月,当阳法院对代某状告杨某、胡某、某商贸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案作出判决,判令三被告共同偿还借款本金288424.20元。但法院在执行中发现,无法查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遂作出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裁定。此后,法院通过多种手段进行查控,对被告人的各项财产进行保全,查封其多项资产,并对某商贸公司法人刘某采取拘留措施。2017年11月,法院开启执行和解程序,最终当事人一致同意拍卖被告被查封的白酒、小轿车等资产,偿还原告,目前已执行完毕。
案例二
欠钱不给态度横
拘留后他还钱了
被执行人拒不申报财产,不履行民事调解书,拘留后履行了全部义务。
今年5月,肖某与宜昌某汽车销售公司、黄某买卖合同纠纷案,五峰法院判决由黄某将车贷两期共计5385.60元向租赁公司偿清;将肖某垫付的4692.80元车贷支付给肖某,该民事调解书签收后生效。7月,肖某申请强制执行。经承办法官多次催告,约谈,黄某仍不如实申报财产。8月,执行法官在宜昌找到黄某。黄某态度蛮横,拒不履行义务。执行人员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
次日,其朋友主动联系到执行法官,希望会见黄某并代为履行义务。黄某对其之前的言行表示歉意,积极配合履行,并写下悔过书和承诺书,其朋友代为履行义务。至此,案件因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执行完毕”结案。
案例三
经济状况良好不执行
赔了“执行款”还领刑
显然具有履行能力,但采取隐匿、转移财产的方式逃避执行,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理应受到法律的制裁。
2011年9月,夷陵区法院对马某诉王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作出判决,判令王某赔偿马某各项经济损失共计20450.69元。同年10月,马某申请强制执行,王某拒不到庭。经查明,王某家庭经济状况良好,有能力履行赔偿义务,却拒绝履行。2016年9月,王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2017年4月,王某赔偿马某20500元。
为了震慑“老赖”,经检察机关指控,夷陵区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案例四
男子拒不支付抚养费
见警察态度立马变了
长阳法院在赵某与王某离婚纠纷案的民事调解书中确定:王某补偿赵某及儿子小王100000元,分三次给付,最迟不超过2014年11月付清;生活费、教育费、大病治疗费用,由双方据实各负担一半。2014年,赵某申请强制执行,王某在法院电话联系中承认支付执行款,但没有履行。后因被执行人王某外出务工,下落不明,申请人未能提供新的线索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2017年,该案恢复执行后,经法官多次电话联系王某,王某却多次违背承诺,未履行任何义务。法官前往多地查找王某的下落无果。今年3月,长阳公安局将王某控制,王某当即表示愿意支付1万元,剩下的每年支付1万元直到付清为止。
案例五
交通肇事后不赔偿
触犯刑律被判拘役
被执行人有收入但仍拒不执行和解协议,被抓获后履行了全部义务。
2011年7月,向某驾车发生交通事故,致王某某死亡,秭归法院以向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缓刑。事后,王某某亲属王某、董某提起民事诉讼,法院于2013年10月判决向某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76817.46元。除了已赔付到位的,向某还应赔偿100017.46元。
王某、董某申请强制执行,向某半年后给付10000元,并达成分期给付的执行和解协议。其后,未按协议履行,王某、董某于2015年7月16日申请法院恢复强制执行。
法院查明,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后,向某的银行账户曾存入数万元,但其对应给付的剩余赔偿款90017.46元分文未付。法院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2017年7月,向某被抓获。同年9月,秭归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被告人向某拘役二个月。
(记者 王晶晶 通讯员 石志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