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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建设万里行+因其公司存在拖欠工资等失信行为,个人被取消表彰资格

  “宜昌发展贡献奖”和“宜昌生态环境保护奖”是20188月,由省委、省政府批准我市设立的两个市级重要表彰项目,表彰时间为2014年至2018年。201915日,宜昌发展贡献奖在228个单位、220个人中优中选优,分别确定了70个单位和100名个人。 

  20191月,在宜昌发展贡献奖评选表彰活动中,个人奖候选人宜昌某珠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徐某某因其公司存在欠缴社保、拖欠工资等失信行为,被取消了表彰资格。 

  为强化拖欠工资问题源头治理,根据《宜昌市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其他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规定,201911日起,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其他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失信主体记入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纳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社会信用体系,并通过“信用宜昌”网站、省社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和人社部门网站等进行公布。依据《湖北省社会信用信息管理条例》,在政府资金支持、招投标、生产许可、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评先评优等方面予以限制,对“黑名单”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高消费行为予以限制。徐某某因其公司存在失信行为,个人被取消了宜昌发展贡献奖评选表彰资格。